返回第259章(2/2)111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若是将人打成重伤,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判处。

借故生非,则是去饭店里吃饭。

当年废除这条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诸多因素。

其中一个,就是量刑过重。

而现在……

刑法是震慑犯罪现象的产生,而不是对罪犯进行残酷处罚。

也就是说,只要违背了社会公德,被社会道德所摒弃的……

侧重于行为上主观故意,分为无故生非和借故生非。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无故生非,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但若是殴打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可能被判处无罪。

被判处流氓罪,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枪毙。

因此。

反过来要挟老板赔偿。

在寻衅的判定上……

可以防止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

而且。

有人坐在店里面吃饭,你看她长的漂亮,轻轻拍一下后背,便属于此类行为。

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最高刑可至十年。

比如说在公众场所聚众殴打他人,涉嫌了故意伤害罪。

便可以追究其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于逃脱罪责。

还包括财物损毁、扰乱网络秩序、恶意针对他人等等。

就是流氓罪!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轻。

而其中的寻衅滋事罪,也是比较特殊的一项。

刑法为了防止这种现象……

在司法解释重,寻衅滋事的补充条款里,确定了寻衅行为不仅仅是现实中的暴力冲突。

语言调戏一个人,可能就要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违背了刑法震慑的功利价值。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几十年前,便有过数个因为乱搞男女关系的海王……

吃完饭不想付钱,随手抓了只苍蝇放在菜里面。

同理。

因为它属于兜底法条。

在后面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将这条大罪进行了拆解,分别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比如说,在大街上,语言调戏一个女孩,对方便可以起诉你流氓罪。

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重伤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乱搞男女关系、调戏妇女的人,已经随处可见了。

总而言之。

这也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

放在几十年前,都是一抓一个准,直接枪毙的那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