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2/2)111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签字可以视作他们主动自愿的,等于默认了该协议。
无法证明存在威逼、催促、利诱等情节。
利用合同,诱使老人们签字,最后实行骗取钱财。
因为他们拿出了外文捐款协议,骗张清源等人说是领取纪念品的签字。
按照契约精神……
自认为他们就算败诉了,也不用承担什么罪责。
所谓的不想捐了,是完全行不通的。
在老张所在的地区,诈骗罪的定义和国内有着一定的区别。
没有所谓的优待。
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且现场又没有监控。
毕竟……
即便是在国外,他也无法利用张清源等人是老年人这个身份来进行辩护。
可实际上……
可这个行为……
第一眼看上去,构成了诈骗罪。
对方只符合了后者,即存在了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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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一旦签署,便不能再随意悔改。
只要对方的这个关键性证据被打成了非法证据……
主观上。
更加肆无忌惮。
具备区分协议的真实性。
比如说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某些法律,法律上必须是不支持的。
这群黑旅游团之所以敢这么嚣张,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
而且。
但……
这张捐款协议上入手,争取将这张捐款协议打成非法证据!
只需要他们的捐款协议是合规合法的,便不存在任何问题。
需要构成非法获得。
对方对老张的指控,将不攻自破。
最多是失去一些“捐款”。
可除此之外,老年人的待遇和普通人相差无几。
他必须要相隔办法,把这群人都给送进去!
这个案子,也能胜诉。
既然签了字,该捐钱就捐钱。
指的是通过欺诈的方式,非法获得了对财产的占有权。
此外。
在公交车上,遇到老人是不需要让座的。
而这些旅游团的行为……
因为……
法院也不会再支持他们所谓的索要捐款的主张。
仗着这里是国外,国内法律管不到他们。
对于老人,也有着完善的老年人福利机构等等。
却不是非法的。
排队的时候,也不是老人优先。
需要满足存在欺诈行为这个条件。
张清源等人具备独立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并非智力残障人士。
这里的法律和国内截然不同。
在这两条上……
客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