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甜甜腻腻(8/10)111 暗香缠绕之息[双/生/3p]
,平日里玩得很开,男女通吃,喜欢长得漂亮的。
不过伊帆并不在历史系,更不是他的学生,而是隔壁体育学院的特招生,为了追女生跑来蹭了一节他的课,意外把他瞧上了。
在蜜罐里泡大的纨绔子弟,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满脑歪心思也很正常。
安淳在富二代的圈子里混迹十年,早看清了这群二世祖的德性。客观地说,像沈锦丞和陆嘉亦这样咽得下学习的苦,肯踏实读书而不是砸钱买学位的公子哥,已经算很少见了。
沈锦丞管理的那家私人会所是娱乐性质的高端场所,出入的人员鱼龙混杂,牵涉的社会关系宛如一张千丝万缕的蛛网;按理说这种送往迎来,既要做面子又要有里子的活儿,不该交给他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小辈。
可沈锦丞实在太舍得下狠手了,自从他接手以来,底下的员工被管理得井井有条,生意欣欣向荣,几位股东都对他相当满意,称他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堪当大任。
那地方安淳去过几次,不像他想象中的纸醉金迷,装修是奢华而雅致的,包间分档次和价位,日式和中式的通常带一间小桥流水的庭院。会所里面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服务生都是精挑细选过的美丽面孔,当然,接待的也无一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商界名流宴请官员多会选在这里,隐蔽性好,环境服务无可挑剔。
当初安淳入职,请校长和书记在这儿的顶楼花园吃了一顿饭,至今他们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可见面子功夫的重要性。
沈锦丞平日里应酬的客户年龄层集中在四十岁以上,和中年男人交际免不了喝酒,喝得不省人事是常有,安淳开车去接过他几次,后头嫌太累就不干了。
另外他不喜欢酒味,所以直白地说过沈锦丞:“你要是喝醉了就别回来,我们俩白天都要上班,经不起你折腾。”
沈锦丞这个人,说可恨固然可恨,但朝朝暮暮与之相对,若只看其可恶的那一面,肯定过不下去。他也有像人的时候,比如怎么被骂都不还嘴;听了安淳发牢骚,也只是装无辜道:“宝贝,你好狠的心啊,我那么辛苦,还不是想多挣钱给你买礼物吗。”
安淳冷着脸道:“你少来。”沈锦丞是送过他不计其数的礼物,但没有哪样是需要努力工作才够得着的。
“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呢?”沈锦丞对他很无奈。
安淳铁石心肠道:“那你喝吧,喝死你,我就自由了。”
“别呀。”沈锦丞说,“我死了,你得给我陪葬。”
安淳:“你做梦!”
“你不用给他陪葬,”陆嘉亦插了句嘴道,“他不会死在我们俩前面。”
沈锦丞:“还是你懂我。”
陆嘉亦中肯地建议道:“爱惜身体是一生的功课,你最好找个能帮你挡酒的助理,再这样喝下去早晚换成我去接你。”
“知道啦。”沈锦丞听劝。
不过这项工作最终落到安淳的头上,沈锦丞说自己忙,没空面试,会有人事部负责筛选简历,但录用之前还得靠安淳去把把关。
也是,这世界上还能有谁比他更了解沈锦丞的私生活习惯,就连陆嘉亦也不会知道沈锦丞在床上喜欢被舔耳朵吧。
“对了——”沈锦丞想起一件大事,专门坐端正了和他说道,“追你那小孩儿,姓伊那个,他爹我认识,佢帆建设的董事长,最近在和老冯争一块地皮。油盐不进的老王八蛋,我正愁怎么对付他呢,这下倒好,他儿子主动送上门了。”
安淳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所以呢?”
“所以要辛苦沈老师你,帮我一个小忙。”沈锦丞显然是早有盘算,条理清晰地计划道,“他不是喜欢你吗,在那家店守了几天才敢跟你搭话,你去约他,他一定出来。”
“我不去。”他强硬地拒绝。
“你先听我说完嘛,宝贝。”沈锦丞的眼睛里有两分恳求,“只是约他出来见几面,和他混个脸熟,等时机合适了,你帮我给他递张房卡,之后的事就与你无关了,举手之劳而已。”
“如果真是举手之劳,你完全可以叫别人替你做。”他不是那个十七岁的安淳了,他是经受过命运拷打、颠覆过人生的成年人,他知道帮一个刽子手递刀意味着什么。
陆嘉亦:“只是这点小事,你都不愿意?”
他顶回去:“小事?那你怎么不去?”
“他迷恋的人又不是我。”陆嘉亦成年后的废话变少了,但一开口还是那么精准有力,“安淳,我希望你能意识到,你和我们在一条船上。我们是利益共同体,你帮沈锦丞的忙,对你百利无害。你以前就很容易在关键时刻犯低级错误,两个选项放在你面前,你永远不去选对你更有益的那个。你也该长大了,能不能成熟一点?”
安淳:“成熟?你所谓的成熟,就是和你们狼狈为奸,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吗?”
陆嘉亦笑着看他,仿佛他是个什么很可笑的东西。“什么叫伤天害理的事呢?如果我们真的大逆不道、坏事做尽,那也有法律来惩罚我们,再不济也该有因果报应。可是你看,我们好端端地站在这里,从事着合法职业,为社会创造价值,我们并没有像真正的坏人一样被抓紧监狱里,也没有家破人亡、五雷轰顶。”
“陆嘉亦,你是我见过最卑鄙无耻的人,”安淳不想与他多费口舌,只说,“总之我不愿意,你们找别人去。”
沈锦丞抬起右手撑着额头,似乎有些头疼。
陆嘉亦则是目光淡淡地打量着他,如同审判一件物品那般漫不经心。“如果我再小一些,我会动手打你,拳头和巴掌可以让你很听话。可是我们这个年纪,怎么也不该还像小孩似的,一言不合就使用暴力。安淳,你再想一想吧;如你所说,你也不是我们唯一的人选,你去,还是换一个人去,对我们差别不大。”
“可一旦你拒绝,就代表你不再和我们站在同一边了,”陆嘉亦看了看沈锦丞,再将视线投向他,“对于喜欢跟我们作对的人,沈锦丞一向是很不留情的。”
“要再把我关起来吗?”他其实有点累了,再过一段暗无天日的囚徒生涯,他说不定就能狠下心弄死自己了呢。
“不,我要你好好活着。”陆嘉亦也坐到沙发里,不过是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打算接着写白天没完成的报告。沈锦丞贴心地给他倒了一杯润喉茶。
换沈锦丞说道:“安淳,你猜一猜你这些年读书花了多少钱?”
安淳太阳穴突突跳,他不必猜,也料想得到那是一笔很大的数字。
“我让你姓沈,我把你当作我的家人,从没有在吃穿用度上委屈过你。”沈锦丞低着眉眼,很是苦闷地说,“但我没有办法,安淳,你没有喜欢过我哪怕是一秒钟。你无时不刻不在想着离开我,这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
“我翻译一下,”陆嘉亦打断道,“他是想说,你要背叛我们也可以,把这十年里花的钱还上就行了。在你想清楚以前,容我提醒你,那绝对是一个你这辈子当牛做马都无法还清的天文数字,如果你执意要背上巨额债务,你的下辈子将会在泥潭里度过。看过住在天桥底下的那些乞丐是如何为了一个纸箱打得头破血流的吗?我保证现在的你不会想过那样的生活。”
安淳突然间泄了气。因为陆嘉亦说的没错,现在的他,无法再回头去过清贫的生活,更无法承受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剧变。他不要流浪,也不要做乞丐,他割舍不了他如今拥有的一切。
人的良知是抛过光的玻璃,落地即碎,也包括他的良知。他明明早在十年前就已懂得这个道理。
这一刻安淳承认,他被他们调教出来了,胁迫他甚至不用动手动脚,也无需暴力恐吓,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因为他是真的害怕沈锦丞将一本账单扔到他脸上,他害怕极了。
而他们不单单要他做摇尾乞怜的狗,还要他做为虎作伥的伥。
“我答应你们。”安淳服从道。其实他妥协过无数次了,但再一次说出这五个字,还是像有轻薄的刀片在剥开头皮、凌迟神经,手指嘴唇都为之战栗抽搐。
“但是……我有个要求,”他面色苍白,声量轻微道,“你们不能危害他的健康和生命。”
“我又不是黑社会,拿他的命做什么?”沈锦丞觉得他多虑,但观察到他的脸色,走来搀扶他揽住他的肩膀,宽慰道,“别担心宝贝,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你愿意听话,我真的好开心。你这阵子工作也很辛苦吧,给你换辆车?你喜欢什么款什么配置?改天我陪你去选,你指哪辆我们就买哪辆。”
陆嘉亦对他冷嘲热讽:“沈老师,你可真会做生意。”
沈锦丞:“你少说两句,你看你把他吓得。”
男人嘛,十七岁跟你谈爱,二十七岁跟你谈钱。他只是犹豫再三,就换来一句价值百万的承诺,是没有比这更划得来的生意了。
事后安淳没有接受沈锦丞的好意,一辆豪车作为礼物太过贵重;他怕自己有一天真的会脑子抽风,签下那张欠条一走了之。
他其实分不清他和住桥洞里的流浪汉们,哪一方享有的尊严和自由更多。
在沈锦丞心里他是不听话的宠物,在陆嘉亦眼中他是卑贱的玩具;他来到人世间二十七年,被当成人对待的时刻屈指可数。
伊帆原先还有把他当作正经的老师,可在第一次约会期间,看到他戴的腕表时,也流露出了轻佻玩味的笑容。
“老师,你的表好贵啊,男朋友给你买的?”
大学老师这一职业,有着中等偏上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但以安淳目前的薪水,他要工作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他手腕上的那块表。毫无疑问,这是沈锦丞讨他欢心的证明之一。
“是啊,”他大方地坦白,“我靠男人养。”
“你男朋友比你大不少吧?”伊帆问。他是富家子弟,自幼锦衣玉食,没吃过人间疾苦,却见识过人性的贪婪与丑恶。他对安淳的话深信不疑,老实说他也思考过这位沈老师是不是自身家境也很优越,毕竟来赴约时开的那辆车也不便宜。可交流了几句又觉得不像,更像是被男人斥重金豢养的金丝雀,有着浮于表面的高傲矜贵,和些许不易察觉的怯弱。
他十分了解这类人,因为他爸就是那种会养几只金丝雀作消遣的男人。
一出手就是几十万的名表,有这份豪横的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男人。——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安淳会答应和他约会。因为他年轻,有老男人没有的东西。
然而素来不苟言笑的沈老师,听了他的话却在微微发笑。浓密睫毛在眼尾留下浓重的投影,使眼形显得下垂,但眼神是上翘微挑的,很勾人。
“随便你怎么想。”安淳说。
他的音色是偏单薄低软的,于是被人听在耳朵里,总觉得他在有意无意的撒娇。
伊帆不是一张白纸,他交往过的前任没有一车也有一罗筐,所以并不会像纯情处男那样脸红或惶恐,他比那时的沈锦丞和陆嘉亦都要上道多了,说:“老师,我们只约会,不谈恋爱,好嘛?”
“好呀。”安淳柔声道,“那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要带我去做些什么呢?”
恋爱经历丰富的老手,是不会初次约会就带对象去开房的。
伊帆要和他走正常约会的流程,先带他去了五年前新建的市图书馆,他们在宁静幽谧的书架间来回走动,纯粹地消磨着周末漫长的白天。
“我听说老师在国外待了很多年,所以猜你应该没来过这里。”伊帆轻车熟路地领着他绕过一根立柱,来到通俗文学区域。
“我成绩不好,只能走特长生上大学,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历史这门学科。”伊帆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德文原版的《中国长城建造时》,交到他的手中。
“为什么喜欢历史?”安淳随手翻着那本书,一页又一页,他不会德语,他也不相信伊帆能读懂。所以给他这本书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真实历史的全貌是未知、不可知的,我们现代人只能从遗留的史料、文字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复现还原当时发生过的事。像解谜和探秘,必须要经过逻辑缜密的推理和论证才能得出结论,这本身就很有意思。”
“你懂得还挺多。”安淳褒奖道。与此同时他翻书的手指停下了,在书的第117页夹着一张书签,一枚制作精美的金色枫叶,右下角镀金刻着一个清隽的“宁”字。
今天刚好是11月7日,秋天的红枫,沈息宁的宁。
他愣了有半分钟,才从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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