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跳脚神(下)(2/10)111 鬼术异闻录
衣红帽,满嘴尖牙,脸上长满了黑毛,手指极长。毛鬼神的数量不多,都是独自活动,能力有强有弱,性情阴晴不定,接受人类的供奉,算是一种邪神。伤人对敌的本事有强弱之分,但毛鬼神普遍都有一个顶有用的技能,就是可以帮主人偷取财物回家,只走主人特意留下的一道小门,供奉之人一定不能有一点点的冒犯,不然轻则家财散尽,重则家破人亡。
在我倒在地上的时候,男子终于有了反应,满脸的震惊:“阿莴窈?你说你叫阿莴窈?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瞅着来人身上这奇怪的力量,我可以确定这还是一个人。但是这么重的鬼气,还真是说不通。等走近了一点,“叮铃,叮铃”的声音也渐渐清晰。明媚皓目,美若夏花,穿着苗族传统的服装,在夜色里更添风采。来的,还是一个大美人啊。
离别就是这么猝不及防。阿莴窈不惧怕孤身离开寨子,可是她不能舍下自己守护寨子的责任。李建国的情况,也不会允许带着一个家属。李建国想要留在这里,陪着自己心爱的姑娘简简单单地过完这一生。可是紧急的战事,自己手下性命相托的士兵提醒着他,他需要去归队,去奉献自己的一份力。
尖锐的指甲冲着男人刺了过去,“不好!”我跳了出来,想要阻止惨剧的发生。还没有靠近阿莴窈,就被她反手一掌打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术子哥,你没事吧?”
看见那女子一路畅通无阻地走进镇长家,我和三藏两个人顺着她打开的门走了进去。
最后,国民党战败,计划着前往台湾。李建国想要先前往里溪寨,接回自己心爱的姑娘,可是战争岁月,哪里会让你这么如意。在战争中,他受伤昏迷,醒来以后,已经身在台湾。
“术子哥,不会是这美女看上今天那小子了吧?艳福可真不浅!”
这些事情,都是昔日旧事,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得到知道。也不知道该怎么评述我的这好奇心。若是一走了之,那我就无法得知这个故事,可是好奇心往往会害死猫,这次,还算我幸运。
当天晚上,阿莴窈没有回自己的小楼培养自己心爱的蛊虫,没有研究研究占卜,而是住在了西楼。哪怕是这草戒指,哪怕只是私定的终身,阿莴窈不后悔,这就是自己的新婚夜,从此以后,她是李子谦的妻,他是阿莴窈的夫。
台湾和大陆开始“三通”,李念窈把握着这个机会,打着投资的旗号,来到了父亲心心念念的贵州。奈何没有明确的地点,只有里溪寨这么一个名字,寻找起来,千难万难。这次来溪镇,也只是打着碰碰运气的念头,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找到了。只是,找到的不是一座坟,而是一个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年轻美丽的女子。一个三十左右的男子,趴在地上痛哭,叫一个看着二十岁的女子母亲。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奇怪。
美好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阿瓦桑看出了两人之间的情愫,对着阿莴窈苦口婆心的劝说着,甚至是拿出了祖宗铁律来做警告。他不行让这几天最有天赋的巫师,因为儿女情长,离开生她养她,需要她来守护的里溪寨。
“你撒谎,你身上有他的气息!你撒谎!呵呵,也对,怎么可能还是这么年轻!”女人的情绪一瞬间失控,闪身过去掐住了男人的脖颈。“说,你究竟是谁!认不认识一个叫李建国的男人!乖乖回答我的问题,否则把你抽魂逼供,也是一样。”
“你小子每天瞎想什么呢?仔细盯着,能救那小子一命就救一把吧,也做做好事,给自己积点阴德!”
“我不是什么子谦,你认错人了。”刚刚看到了这女人轻轻挥手就打晕了自己的助理兼保镖,这会一点都不敢小看这个女人。
&nbbsp;无声无息,却自带黑风的出场效果惊呆了我和我的小伙伴三藏童鞋。“哎哟我去,这是搞西游记里面那妖精那套吗?出场这么炫酷!”听见三藏的吐槽声,默默地憋回了自己到嘴的话,这话说的,还真是深得我心。
突然这女人眼神一变,“全都去死吧,真该死,我要让你断子绝孙,和你有关的,全都要死!李子谦,是我阿莴窈认错了你!”
事有例外,有的人天生通灵,身上的气质脾性很对某个毛鬼神的胃口,就会吸引毛鬼神与之融合,寄宿在他们的体内。这种关系不再是普普通通的供奉了,而是一种共生的关系。这些被寄居了的人,就被称作毛仙。毛仙已经不再是人类了,他们拥有了毛鬼神的能力,拥有了除外力伤害下几乎是永恒的生命,他们的自愈能力极强。幸亏这种情况发生了几率,小的可怕,全靠缘分。听起来很不错,可是世间万物,有得必有舍,总是逃不脱一个制衡。
帮父亲操办了后事,火化以后,把银簪放进了父亲的了父亲的骨灰盒中。当时还是个孩子的李念窈,深深地记住了父亲的叮嘱。接管着父亲留下的产业,自己一个人经历了很多。年纪轻轻的,保住了父亲的产业,还发展了不少。成了台湾有名的企业家。
“你是谁?你对他做了什么?”听见三楼有说话声,看看通向三楼的楼梯,“三藏,我们上去看看。”
海峡两岸戒严,他再也没有办法,实现自己的承诺,回到那个寨子。离开军队以后,他开始做起了生意,这本来就是擅长的领域,赚了不少的钱,成了有名的资本家。
这男子却像是没有感觉到危险,尽然直直地跪了下去,“母亲,您误会了父亲,父亲不是什么负心汉!他这一生,都在思念着您。”
这次轮到阿莴窈奇怪了,“你叫我什么?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吗?”
在当天晚上,很明显地感觉到了不寻常的冷气和低气压。哦,这会儿,我和三藏就隐藏在镇长家附近,本不想把三藏也牵扯进来的,可耐不住他要跟着。县长他们一伙人,已经连夜赶回了城里。那年轻人却执意留下,这会儿,就住在镇长家里。我料定今晚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果然,这不是来了吗?
阿莴窈等,等了一年又一年,从十七岁等到四十七岁,又从四十七岁,等到了六十七岁,七十七岁、、、直到山下的人都在欢呼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他不会来了。
“怎么?难道那个负心汉还提过我的名字不成?”男子的反应让阿莴窈停了一瞬,指甲就直直的刺在男子皮肤之上,只要稍稍动一下,小命不保。
其实这不是什么炫酷妖风,只是因为我和三藏早早开了冥途。而来人身上鬼气太重,其间还夹杂着巫力,最后表现在我们眼中,就成了现在这幅样子。
李建国留下了自己贴身收藏,极喜爱的德国产卢格p08手枪。取走了阿莴窈秀发上的一支银簪。
成为了毛仙后,你会迅速的苍老下去,活着,可惜没有了年轻的容颜。你会失去一切家人朋友,无奈独身上路,走到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免得被当作怪物。就算家人朋友接受了这样的你,百年以后,你面对的还是一抔黄土。漫长的人生里,陪伴着的,只有自己的毛鬼神,二者是一体,又似家人,还似爱人。这种奇异的关系会一直伴随着你。
古人流传下了很多的神,绝大多数都是恭恭敬敬的尊称。只有这毛鬼神,虽然也带着一个神字,却实实在在的是一种鄙夷。家里供奉了毛鬼神以后,禁忌很多,普通人很少敢得罪,但是这家人的下场往往也是凄惨的。人们渴望借助它搬财,却也害怕它那阴晴不定的邪性子。
不论是哪方面的成就,都能吸引到一大波的姑娘暗送秋波,但是李子谦拒绝了所有的人,心心念念的,只有阿莴窈,这个名字就像是在心里种下了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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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李建国的士兵前来找他了。这些日子,他们已经联系到了失散的团部,可以动身前去与大部队会合。
三藏整个人yy着笑得牙帮子都要掉了,只得拍他一巴掌,“喂喂,醒醒,白日梦回家做去,提心保护好自己啊!”
钱英的名号,在阴阳界,还是很响亮的。毕竟毛仙少有,她的能力很强,早年还干了不少博眼球的事儿。只是这两年没有再听闻她的消息,原来是躲在了这里享清净了。先前这钱英唤师父一声“道友”,师父还是有点小激动的,毕竟这是对师父能力的一种认可。要知道钱英的年级可比师父要大上很多。
无望的等待,最是折磨人心。李建国走了那么长的时间,就像那一切都只是一个梦,如果没有那把精致的p08手枪在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的话。
“不是的,母亲。我是父亲收养的孩子!我年幼被扔在马路上,正好父亲路过,说与我有缘,就抱了回去抚养长大。那会,父亲已经六十多岁了。他一生未娶,一直是独自一人!”
“对了,母亲,这个,应该是交给您的。”李念窈取下手指上戴着的一枚戒指,又从脖子上取下了另一枚,一起交到了阿莴窈的手里。清脆的上等翡翠,雕刻成了狗尾巴草戒指的样子,除了大小尺寸,一模一样的两只戒指。
一次次没有答复的询问,扭曲了阿莴窈的内心,等待变成了一种执念。她开始研究被列为禁术的巫术,吸食死人骨灰,炼取阴血,只为了能吊着自己的一条命,继续无尽的等待。
隐藏在楼梯上,露出脑袋打探一下情况。整个三楼很空旷,助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应该也是活着的。那男人手里拿着一把军用匕首,正在和女子对峙着。
那天,我感受到了后山那神秘力量对溪镇投资人的关注。就多留了点心。
李念窈这会,彻底相信了父亲当初对自己说,母亲是一个美丽的巫师的话语。活这么久,还这么年轻,若不是看见了女子腰间的手枪,听到苍老的声音,还真是不敢相信。
“我不做坏事的啊,我每天都在做好事,我的阴德铁定多,真的,术子哥,要不要等你死了,我分点阴德给你啊?咱哥们,给你打个9折,怎么样,够义气的吧?”
看着这两枚戒指,终是没有忍住内心的伤痛,阿莴窈捧着戒指失声痛哭。哭自己这些年的
“父亲?哈哈哈哈,父亲?果然,是背叛了我吗?哈哈哈,阿瓦桑说的没有错,是我的祸,哈哈,是我的祸啊!”父亲这个词,就像是刺激到了女子,松开了掐着男子脖颈的手,捂住了自己的脑袋,整个人疯癫了起来。
手指放在鼻子下方试探一下,还有呼吸。“没事的,只是晕过去而已,看来那女子没有伤害这里人的心思。”镇长一家都在这里,那前来投资的男人和跟着他的助理却不见踪影。
当时的年代,重男轻女的事很是正常,钱英已经是家里的。一个吻,轻轻地烙了下来,带着虔诚与珍惜。
“子谦,是你吗?你终于还是回来了吗?”声音沙哑,粗糙,就像是多年没有开口说话。明明相貌年轻,声音却像是垂暮老人。
钱英是清末那会儿的人了,大户人家的小姐,家里生意做的挺大,算是当地挺有名的晋商了。发家仅仅是几年功夫,之所以这么快的发展起来,其实是因为家里供奉了一只毛鬼神。这只毛鬼神帮着钱家搬财回来,钱家也是诚心的供奉着,看起来一切都很美好。直到有个叫钱英的姑娘来到这世上,一些东西开始变化了。有缘之人,身上自有一股气质吸引着一些命定之物。
李建国去世的时候,大陆和台湾关系已经开始缓和。紧紧抓着李念窈的手:“一定,要把我送回你母亲的身边,我得回去找她。”他走了,捏着阿莴窈的银簪。
“只要看着这簪子,就像是看到你一样。你也可以看着这手枪,当作我还在你身旁。窈,等我,我会回来的,等到战争结束,我就会回来,还你一场婚礼!
“原来,是这样的吗?念窈,念窈,子谦,你没有负我,你还想着回来找我!”阿莴窈跌坐在地上,泪水划过脸颊,心情复杂。心爱的男人一直记得承诺,只是他人已经不再了,等了这么多年,只等来了这么一个消息,阿莴窈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镇长,镇长,你醒醒啊,没事吧你们?”一进屋子就看到镇长几人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屋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说话。
原来,当年李建国离开里溪寨之后,立了不少战功,短短几年功夫,从当初的连长,做到了师部的位置。抗战胜利以后,紧接着又是内战。国民党和共产党打的不可开交,位置却高,责任越大。李建国一直挂念着阿莴窈,却回不到那个美丽的山寨。
一年又一年,阿莴窈在无尽的等待中沉默下去。时间能摧毁一切,当初的爱恋和信任在绝望的等待中一点点的变质。怨恨、怀疑、恐惧在一点点的啃食着阿莴窈的心,她不确定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为什么不回来?战死沙场?还是喜欢上了别的姑娘,早就忘记了,还有一个自己在等待着他?
“子谦,我会等着你,等你回来,我就随着你离开。”
人不人,鬼不鬼,独自一人住在当初第一次见面的山洞中。她已经无法去投胎,灵魂被困在了自己早该腐烂的躯壳里面,得不到救赎。
“李建国?是我父亲!你怎么会知道我父亲的名字?”
老了老了,看到了街上哭泣的孩子,那双眼睛长的,可真像阿莴窈。一个念头,就抱回了家,取名李念窈。自打念窈记事起,父亲就一直在重复着告诉他,他的母亲在大陆,在贵州,在一个叫里溪寨的苗寨中。讲她是个美丽的巫师,在自己的心里种下了蛊。
一个拥抱,一个轻吻,一次离别,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成为了最后一次见面。李建国再也没有回来,回到这隐蔽的苗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