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葬礼与意外(2/10)111 【骨科/1v1】燃烧的心
这件事太过于微小,很快就被高君珩抛之脑后。
刘翠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挠了挠头,直到挂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发出声音,她才醒了过来。
或许是对方感受到了他的目光,便把头转过来,在两人的目光接触的一刹那,高君珩抖了一下,低下了头。
“我还要照顾我妈妈,没空在这里拉扯你,高予臻,我不是哥哥,不会把你当作小孩子哄着。”高君乐说,她是认真的,哥哥死后,家里乱成了一团,什么杂事都压到了她身上,短短一个星期,高君乐感觉自己老了起码十岁。
他穿上白衬衫和黑色裤子,这是咖啡店员工的工作服,和刘翠兰打了招呼,离开了家。
“高先生三个月前去了国外呀。”刘翠兰说:“好像是他工作接了个什么项目,要长期呆在国外,哎呀,我也不是很懂这些。”
等刘翠兰又回到了厨房,高君珩才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
他想,还是先好好工作吧。
我甚至都不是同性恋,谢初心中说,高中的时候,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但他从未表过态,高考结束后,这场无人知晓的暗恋就不了了之。
“高予臻。”他的家人介绍道:“这是高家的七公子。”
好在他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尽管只是一个在咖啡馆的兼职工。
高君乐盯着他,过了好一会儿,她语气缓和了一些,“但是,你总不能一直这样。”
奶味的浓香,混着番茄的酸甜爽口,味道很是不错,高君珩心里想,要是碳水再少点就好了,这种糖油混合物对他这种健身人士不太友好。
最初,刘翠兰实在是有些不习惯,可是看着谢初原本皮包骨的手臂渐渐变得结实,看着他原本凹陷的脸颊变得流畅饱满,连熊猫似的黑眼圈都淡了不少,刘翠兰也跟着放宽了心。
——谢初,他,根本没有工作!!!
“知道抱歉就好。”高君乐说,算这个小子识相。
为何谢初没有上大学?
厚重的窗帘隔绝了清晨的阳光,室内昏暗,但高君珩还是按时睁开眼睛。
“我是认真的。”高予臻看着她的眼睛,说道。
在咖啡店来回爆走四个小时,高予臻只觉得要饿疯了,今天的早餐高予臻只吃了三明治和冰美式,早就被消化完了。
高予臻吐出一口白雾,他缓缓走进室内,关上门窗,室内还是暖和的。
唯独哥哥的样子依然浮现在他的脑海,流连于他的梦中。
这场婚姻可真是够荒唐。以高君珩对高予臻的了解,他可以百分之一百确定,高予臻绝对不喜欢男的。
“啊,工、工作?”刘翠兰震惊地说:“先生,你竟然想要工作。”
等到第二次见到高予臻的时候,是在领结婚证的那天。
“谢先生,您要出去啦?”
他来到酒柜前,拿出一瓶红酒,甚至不需要酒杯,他用开瓶器开启了酒瓶,嘴对着瓶口直接喝,在酒精的作用下
怎么去住院了一个月,他忽然变得那么精神了,刘翠兰都觉得,谢初原本阴沉沉的眼睛,现在比灯泡还亮堂,简直要照瞎了她的眼睛。
如果高予臻不在这里,那他为什么又要刘姐定期往花瓶里放小苍兰呢。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对了,高予臻呢?”高君珩忽然想到这个。
现场除了谢家人,只剩下陪同而来的高家请的律师。谢家人当着律师的面咒骂高予臻,说他不识好歹。
可是等高予臻一走,谢家人便露出了他们的爪牙。
高君乐沉默了好一会儿,“行吧。”她说,“你……换个环境也好。”
他低下头,目光停留在那五岁的孩子身上。
昨天晚上他又做了关于谢初的梦,然而当梦醒来之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原来是这样。”谢初说。
离婚官司持续五年后,这场离婚以谢父的前妻分了他一半的婚后资产为收场。
,说。
一抹冷汗浮现高君珩的额头。
……好吧。
“那是你的联姻对象。”
今天是周五,店里的客人不少。
他走到阳台,他穿得很少,睡衣外面裹着一层睡袍,冷风灌进衣领,冻得他发抖,那一瞬间,他忽然清醒了。
“好吧,谢谢了。”高君珩说。
“没有,我觉得挺好的,我只是问一问,没有别的想法。”高君珩说,“就让它好好的呆在那儿吧。”
高予臻和他匆匆见了一面,谢初还没记熟他的模样,他就离开了。
甚至,他能察觉到谢初的身体,对他的灵魂的感应。
咖啡厅的门被推开,又一个客人进来了,这本是最平常的一幕,高君珩看清那个客人的样子,却在位置上愣住了。
好在咖啡店员工包饭,高予臻从后厨那儿端了一盘番茄奶油意面以后,找了一个空着的位置,坐着慢慢吃着。
他看起来比以前开心多了,开心就好了嘛,其他的就别管那么多了。
“工作?”
客人来来往往,店员却只有那么几个,高君珩一个人被当作五个人用,八小时的工作时间,过得比十六个小时还长。
“噢,也是,我以为您不喜欢小苍兰的气味呢。”刘翠兰问道,她倒是挺喜欢这个味道的,还专门拖国外读书的女儿帮她代购小苍兰沐浴露。
床上的人终于有了动静,只见高予臻直直从床上做了起来,他的眼眶还是发红的,睫毛湿润,嘴唇却没有一丝血色,看起来真是楚楚可怜。
“祝你找到适合的工作……”??
“那是……高予臻?”他低声念道。
他们的嘲笑声像一把把尖刀,一刀一刀割着谢初的心,但谢初无动于衷,因为他的血早已经流干了,任凭刀怎么割,他都不会觉得疼。
“我知道。”高予臻说:“抱歉,是我感情用事了。”
有时候高予臻的工作文件会被寄送到这里,刘翠兰便会帮他转寄出去。
错在那个该死的小贱人,如果不是她的勾引他,根本不会引发后面这一连串的破事。
工作了一年,高君珩也攒下了一点钱,他早已经计划好了,打算拿着这点钱报一个技术班学点什么的,他不能一直靠着高予臻养着。
刚开始,谢初还挺喜欢这种生活,他能感觉出高予臻讨厌他,正好他也不喜欢高予臻,眼不见为净。
高君珩没有纠结过多,并且现在纠结这个也没用,除了增加烦心事以外,对他的处境没有任何改变。
一碗面没多少,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也就十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高君珩吃下最后一口意面,看了看手机,离他上班还有十几分钟。
哥哥去世后,天空连续下了五天的大雨,市里有些低洼处还被淹没,有些地区还因此断水断电。
高君珩也在谢初的身体里住了一年了,从最初的不适应,渐渐地习惯,再到现在基本上适应。
谢初木然地站在那儿,他不是很在乎他们,也不在乎高予臻,就像他们不在乎他那样。没人问过谢初的意愿,没人在意他愿不愿意履行这场联姻。
高君乐推开门,走进了高君珩的房间,她皱了皱眉头,抓起桌子上的遥控器,按下开关,穿雨衣的记者消失在电视机屏幕之中,而不远处,那个躺在床上的人,像石膏雕塑那样,躺着一动不动,并没有因为电视声音的消失给予什么反应。
“好,高先生。”刘翠兰回答。
只是床上那人任凭她怎么踢怎么打,都毫无动静。
时间流逝得很快,转眼间,一年过去了。
高君珩看得出来他们关系不好。这一年里,高予臻就根本没回来过一次,连视频电话也没有打来过。
高君乐的话简直就是把刀往高予臻胸口戳,但偏偏她的话又是对的,高予臻现在这个行为就是马后炮,屁用都没有,他就像那些里的无耻丈夫——妻子生前好说好话都没用,妻子死了又开始装深情来各种怀念。
“行。”刘翠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何,刘翠兰总觉得谢初怪怪的,似乎和她印象里的谢初不太一样,但她又说不出哪里不太一样。
“你这个兔崽子,你要躺在这里到什么时候?”高君乐气得要死,一脚抖过去。
高君珩安慰自己:虽然只是个薪水低廉的兼职,但好歹咖啡馆环境还可以,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这不也挺好。
偶尔,在深夜,在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哥哥,哥哥抱着他,两人躺在床上,哥哥的指尖掠过他的脸颊,抚平了他眼角的泪水。
高予臻再一次没有回应她,依旧是低着头,高君乐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可能跌到了脑子的人,性格都会突变吧,她想。
可是当他睁开眼睛,哥哥却不在身边,眼角的泪水还在流个不停。
并且谢初还特别强调他是铁血直男,只喜欢女孩,他和高予臻结婚完全是被家里人逼迫。
又浑浑噩噩过了好几年,谢初忽然被家里人拉去了高家,家里人指着一个男人,对他说:
好在他们店工作了四个小时以后,能休息半个小时,员工在这个时候可以小睡一下,或者吃个饭。
结婚后,谢初住进了高予臻的房子里,不过高予臻总是在外地奔波,谢初和高予臻没见过几次面。
他缓缓做起来,揉了揉一把老腰,他昨天去健身房练腿,再加上昨天夜里睡得不是很好,现在感觉下半身要废了。
再着就是,他结婚后就几乎不与谢家人联系了,可能是看他实在是不中用吧,他们也不屑于和他联络。
噢,对,她忽然想起来,谢初以前不会在她面前直接说高予臻的全名。
只是……理想很美满,现实很骨感。
高三那年,在极端的学习压力之下,那些潜藏在谢初内心深处的痛楚终于爆发了出来,爆发的结果就是他被拉进了精神病院,住了几个月,出来以后他也无心去学习了,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月,他终于递上了退学申请,最后在老师的挽留之下,他最终还是在学校呆到了高考结束,拿到了一个高中毕业证。
谢初的父亲是谢家酒店集团的董事,母亲么,他从未见过她,听说是她刚生下孩子没多久就被赶走了。
一套流程下来,高予臻的目光始终没有看向过他,只是沉着一张脸,不知道在想什么,等谢初在那张纸上签好名字字以后,他拿过纸,捏着笔,潦草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匆忙走开了。
谢父把五岁的孩子的头压进马桶,另一只手按下了冲水按钮。
高予臻这才转过头来,他低着头,没直视高君乐的眼睛,“你也知道,那里并不是我的家。”
以前的谢初,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能有二十小时躺在床上,剩下的两个小时给了洗漱和吃饭,工作,那更不用想了,那种状态怎么可能工作嘛。
啊啊啊——老天爷,你也没和我说,谢初只有一个高中毕业的学历啊!
“对呀,工作。”刘翠兰说:“高先生,你可以不知道,谢先生去医院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简直就是换了一个人,他现在竟然想着要工作了。”
他从一个阴阴沉沉,没有一点年轻人的朝气,昼伏夜出的吸血鬼,变成了作息规律,努力工作,闪闪发光的上进青年,哦对了,他还办了一张健身卡,每周固定三次去健身房。
高君珩依然清楚,他不是谢初。
“抱歉,你的资历不符合我们的要求……”
那么,他为什么会同意和谢初结婚呢,谢初没有选择权,难道高予臻也没有吗?
那时候,谢父是有妻子的,谢初的母亲只是一个外遇的情人,谁都没想到这个情人还生下了孩子。
“没错,好了,不和你说了,我赶时间呢。”谢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间有些匆忙,“再见。”他和刘翠兰道别后,赶忙离开了。
这一年里,他除了工作,偶尔会去公园散散心,看着火一般的天际逐渐熄灭,变成黑灰色,看着黑天鹅在湖面浮动,天鹅的身后跟着一排黄毛小丑鸭,看着葱绿色的草地变成干枯黄色,最后被一层薄薄的雪覆盖。
所以他完全无法忍受谢初是个不工作的闲人!
这赤裸裸的野心摆在那正妻面前,哪个妻子能忍受这个羞辱,当即大吵一架以后,连夜搬出去,第二天火速请律师咨询离婚。
“哦,好,再见。”
“哈哈哈,那和谢初岂不是很配~”
谢初真的像变了一个人。
高君乐骂道:“他活着的时候你直接几年不和他见面,现在他死了,你又搁这里装什么兄弟情深?赶快给我起来!”
这厕所的装修可花了他不少钱,装修风格都是前妻选的,他愤愤地想,讨厌的败家娘们。
很快,高君珩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住了也下来,当然,高君珩也没闲着,很快他就振作起来,开始找工作。
“外派?”高君乐震惊地说:“你认真的吗?”顿了顿,高君乐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走极端好不好。”
“再说了,你不是已经结婚了吗,滚回你家去,别来我家这里发疯。”高君乐骂道。
他狰狞着脸,咒骂那个湿漉漉的,哭泣的小孩,可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在成年人面前该如何反抗呢,答案是:什么都做不了。
他看着进进出出的客人,心里想,这十几分钟应该干什么呢。
这几天刘翠兰都看着谢初一副精神饱满的样子,早早起床出了门,震惊得脸都要挂不住了。
因为现在,高君珩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
“叮——”
电视里,新闻台里,记者站在雨中,穿着雨衣,手中拿着话筒,眼神坚定地面对着摄像机,讲述着这次大雨给市民带来了什么。
时间会抚平一切伤痛。真的会吗?高予臻问自己。
“据说那姓高的也是一个私生子呢~”
算了,不管那么多了,谢初和高予臻那点破事也不是他一时半会能解决的,再说了,高予臻现在根本就不在国内,他和高予臻连面都见不到,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除了抱歉,高予臻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抬起头,对高君乐说:“下周我会申请集团的外派项目,我打算出去一年。”
“哥哥……”
哥哥真的死了吗?不,高予臻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人总要有个盼头,他想,赚钱就是盼头嘛。
靠,好尴尬……
耳机里的声音沉默了一会儿,应该是在思考,“我知道了。”耳机里的声音说,“你先把那些文件寄送到我这边吧,其他的你不用理会。”
谢父出身贫寒,好不容易榜上了同校的富家女同学,一路靠着老丈人给的资源向上攀爬,最终好不容易站上了名利的巅峰,最后却差点被一个一夜风流留下的孽种打回原型。
偷了几百封简历,但是颗粒无收的高君珩坐在路边,抓着脑袋发狂。
唉,真不知道那个臭小子在想什么,高君珩长叹一声,心里吐槽道,他伸了一个懒腰,而后站了起来,走去卫生间洗漱。
但高君乐才不会觉得这个兔崽子可怜,高予臻一个快一米九的个子的男的,轮得到她一个一米六几的女的去可怜吗?
这样的暴虐持续了十几年。
夜间,只有野猫出没,而谢初的残留的记忆,就像那神出鬼没的夜猫,灵活地钻进高君珩的梦中,一遍又一遍在高君珩眼前重演着谢初的一生。
“他是?”谢初问道。
错在这个该死的孽种,他当初就应该死在那贱人的肚子里,胚胎联着胎盘,被那贱人冲下马桶,是啊,马桶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吵死了!”
但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谢初没有工作了。
谢初躺在床上,床垫比云朵还柔软,他的身体几乎要陷进去,他想,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吗,为什么,为什么还是会觉得不开心呢?
人死了不能复生。他想。珍惜自己所爱的人,这种到底谁都懂,可是当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却又突发出千奇百怪的状况,又因此得到各种各样的结局,运气好的,皆大欢喜,运气不好的……
“我找了一份工作。”谢初笑着说:“刘姐,到时候发工资了,我请你吃饭。”
上辈子的高君珩可是一个卷王,一个天生的打工人,他出身于全国最顶尖的大学,尽管学的是一个被千万人称为“对社会毫无用处”的天坑艺术类专业,但是他依然杀出了一条高薪路。
唯一有些印象的,是谢初在梦里对他说过,他和高予臻关系很不好,毫不委婉的说,他们之间算是两看相厌。
她转过身,临走前,她说:“今天是星期四,下周你离开之前,就先住哥哥的房间吧。”
他这样自负的男人,当然是不可能会自耗的,千错万错都不是他的错,错在前妻,哪个男人不风流,明明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她忍一忍就过去了,非要搞得你死我活才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