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分卷阅读4(1/4)  【转贴】哥哥的情书(全) 看过的人都说好看啦 快进来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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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今天难得空闲,我就窝在房中午睡。

“铃铃”行动电话响起吵醒了我,是朋友打来的铃声,一看来电显示是小刚:「小刚,甚麽事?」

「阿俊,我想死唷,呜...」

「发生甚麽事啊?」虽然一听就知道他在装哭。

「我...我失恋了,横刀夺爱啊!世界末日啦,天倒下来啦...」

「唉,一场兄弟,要不要我听你诉苦啊,断肠人。」

「果然只有你是我的好兄弟,那群凉薄的东西都不肯理我,今晚陪我到“Just for One Night”,我要今朝有酒今朝醉!」

「是借酒浇愁,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吧。」

「你知道还要一脚踏在我的痛处!」

「好,我不踏你的痛处,今晚八点,“Just for One Night”见。」

我做事喜欢有规律和条理,所以我把行动电话的铃声设定为两种:在我通讯名单中的朋友和不在名单中的。

偏偏我身边的人都是些率性随心的人,好像这个冯小刚,明明是医学系的高材生,却可以为了个小男生胡闹成这个样子,短短两个星期已烦到所有朋友筋疲力竭,听到他的名字都闻风胆丧,今天我终於都不能“幸免於难”。

我不烟不酒,偏偏我身边的人不是酒豪,就是烟民。例如文仔喝酒是以公升计算的,而我那个室友董星贤偶尔也会抽烟,不过他还算有公德心,不会在房间里抽,有次我就在天台碰过他抽烟。

不能否认,他倚在栏杆,深深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的模样真的很吸引人,有种受尽生活磨练的沧桑,那个表情既性感又潇洒,虽然与他身上所穿的校服格格不入。

曾经有人说过抽烟的男人都有种帅劲,我是完全不认同的,可是看到这样子的董星贤,我又开始有点认同这句话。

“just for one night”是一家pub,基本上是我和那票同志朋友的落脚点,某程度上算是半家gay pub。

为什麽是半家gay pub?因为这间pub的老板是个gay,人称大众姨妈的兰姨。

兰姨傅兰卓已经三十出头,但看来还像二十多,经常打扮得中性偏女性,竖着兰花手指,带有那麽一点人妖味道,据说他开这间酒吧,背後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等的是一个不会再回来的男人。

因为他的关系,这酒吧就成了很多同志的聚脚点,不过因为这间酒吧不在旺区,人流不太多,而且客人也多是正派人家,所以也没有众人心目中所谓gay pub的污烟障气和淫乱,而且也有女客。

晚上八点,我准时到了just for one night,这酒吧位於商业大厦五楼。升降机门打开,可以看到有几张椅子放在店外,方便喝醉的客人能休息一下再离开,这是兰姨的体贴。墙上没甚麽装饰,只简单的写着店名。

推开门,就可以见到酒吧的长台。这里选择在横街的商业大厦营业,不如一般酒吧大开中门欢迎顾客内进,标志着这个地方的封闭性和与外界的隔绝。灯光比一般的酒吧还暗,刻意营造一种隐蔽性,而伴着柔和音乐的环境也叫人觉得舒服。

而我那失恋断肠的好朋友小刚早已半醉,面红耳赤的甸伏在酒吧的长台上。

我走了过去:「怎麽你已醉成这个样子啊?」

「酒,我要酒啊。」他完全看不到我的存在。

「喂,你喝多少了?不要喝啦!」唉,所以说我最怕就是酒鬼,他们根本没理性可言,我转身叫住在我旁边经过的兰姨:「兰姨!他来多久了?醉醺醺的!」

「他啊,这几天都在我这儿赖着不走,好像比我的员工还晚走呢,喝是没喝多少,要知道我这儿的酒卖得不便宜,不过此人的“三杯即醉”你又不是不知,总之你来了看着他就好,我要去招呼客人。」

「喂,你这死小子不要再喝了。」我伸手抢去小刚手上的香槟。

「呜,喝死了就好。」

他拉着我的衣袖,因为酒精的关系令他的脸颊泛红,「阿俊,我是否注定每次都要被人横刀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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