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2)111 (转载改写)刑场回忆:沦为死刑犯的刑警
从进号后,我一直被反铐着双手,警察们每天早晨给我送一小盆菜糊糊,打开我的背铐再从前面铐上,把我嘴里的臭袜子被揪出来,给我十分钟吃饭、放茅,然后再给我铐上背铐,把臭袜子塞在我嘴里,锁门走人,粪桶每三天由劳动号负责倒掉却不清洗的。
未完待续
囚车开到了县看守所院子里停了下来,两旁的武警把踩在我肩上的脚放下来,用枪一顶我的脑袋喝令:“起来!下车!”我两腿一使劲自己站了起来,两名武警把我架下囚车,押着我光着脚碎步跑到狱办室门前,带队的武警中尉把我嘴里的臭袜子揪出来,在我耳边命令:“喊报告!”我懂得规矩,立刻立正站好大声喊到:“报告政府,罪犯林少宇被押解前来,请求入监!” 带队的武警中尉对我点了点头以示表扬。狱办室里回答:“进来!” 武警们便押着我进了门命令我跪下。屋里满是警察,大家一边上下打量着我,一边议论,“这小子还挺壮的”“听说以前干过武警呢”“看他还满不在乎嘛” ,武警们把我移交给了警察,转身要走,我跪在地上说:“班长们慢走。” “呸!”武警中尉扭头啐了我一口,轻蔑地笑着对我说:“傻逼,放老实点。”一个老警察,问了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登记后,三个年轻警察走过来把我拉起来,把我的臭袜子塞在我嘴里笑着对我说“走,出去说点事。”我明白这是要打我了。他们把我押进旁边的屋子,一脚把我踹倒,皮靴、警棍开始往我身上招呼,专打脑袋、肩膀和膝盖,打了大概十五分钟后把我架起来又照裆里踢了几脚。我没有出血,但是头昏脑胀,腿也站不起来了。他们怕我窒息把我嘴里的臭袜子揪了出来对我说“不许叫否则撕了你的狗嘴!”我大口地喘着粗气使劲点头表示服从。
警察们提着我的绑绳把我拖回狱办室,扔在地上,给我解开捆手的绳子和绊脚绳,踢着我的脑袋命令到“别装熊!起来脱衣服!”我勉强站起来,艰难地抬起胳膊,脱光了身上所有的衣服,赤身裸体站在地上,双手抱头等待检查。两个警察把我全身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了一遍,对肛门,口腔、阴茎和头发检查得尤其仔细。查完后他们把衬衣衬裤扔给我让穿上,然后一边给我戴刑具一边告诉我由于是协查犯不算正式入监不给我发囚衣还穿自己的衣服,而我的内衣内裤、外衣、鞋袜和所有随身物品都没收,将来交给吕门来提我的人。他们给我锁好了15斤的脚镣,铐上背铐后命令我跪在地上等候入号。
对于在哪里关押我的问题,警察们之间发生了争论:有人主张把我关在单人小号,理由是防止我利用同监犯串供;有人主张把我关在普仓,理由是防止我自杀。最后还是那个老警察拍了板“就关小号,给他塞上嘴,戴上棉帽子,想死也难”警察们就找来一顶旧军棉帽戴在我头上把带子系紧,又把我的臭袜子塞在我嘴里,把我拉起来押出了狱办室。啊”我赶紧说:“是班长!我一定老实。” 我光着脚趟着15斤的脚镣,在警察们的夹持下蹒跚地走过看守所的院子,来到禁闭号门前,警察开了锁打开号门,又在我屁股上踹了几脚才把我关进了号子,然后打开号门上的观察口对我说“罪犯林少宇!在里边老实待着,别胡思乱想”我赶紧点头表示遵命。这号子有二米五见方,四米五高顶上有一个通气孔和一个全天亮着的400瓦大灯,灯旁有监视器可以监控我的一举一动,墙角有一个塑料粪桶。我背靠着墙艰难地坐下,开始了我的牢狱生活。
经过了十几天对我的反复提审和调查,包括押解我指认现场,走访案发地周围群众,这里公安局基本得出了结论,我犯有非法拘禁致死罪,而且由于当时不是我自己给公安局打的电话,不能认定为有自首情节。我也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亲笔写了供词,并在审讯笔录,指认笔录,案件结论书上一一签了字、按了手印。 几天后的一天早上,武警们来到关押我的监房里提我,让我别穿黑布鞋就穿着袜子出监,我出监后面冲墙蹲下,武警给我打开土铐,让我脱光了上身后跪下,用逮捕绳捆了我,让我跪在地上由劳动号又给我剃了一遍光头后,押着赤膊捆绑的我光脚蹚着重镣出了监区。我被押上了一辆囚车,在一家电影院门前实行了公开逮捕。还押后,武警解了绑绳让我穿好囚服又用土铐把我铐好后押我回监房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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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边的座位上,我旁边的两个武警一左一右把他们的脚踩在我肩膀上,以防我不经允许站起来。他们穿军胶的脚就在我的嘴边冲鼻的臭味熏的我直皱眉,我明白这是规矩,从今天起我是个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