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儿女[年代] 第103(3/3)111 南城儿女[年代]
常美走过来,顿了下说:“如果你想复读,我会支持你,我明年就毕业了,学费的事你不用担心,但在江起慕这事上,我觉得阿姨做的没错,她是为了你好。”
又是为了你好。
但这次林飞鱼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这时灯光忽然闪了一下,下一刻屋里陷入一片黑暗中,接着外面传来孩子们的叫喊声——
“停电了!停电了!”
“妈,停电了,快给我钱,我要去买冰棍!”
对于小孩子来说,哪怕是这么热的天气,停电也是一件快乐的事,他们可以玩蜡烛,可以对着蜡烛玩手影游戏,还可以玩捉迷藏,当然最快乐的还是去买冰棍吃,一旦停电,小卖铺的冰棍就会降价大甩卖,因为不降价卖掉,冰棍很可能会被融掉。
大人们则是陆续把竹床搬出去,成群地聚在一起,摇着蒲扇聊着天。
李兰之因为刚动了手术,刚才上楼就差点要了她半条命,所以这会儿哪怕再热她也不想下去,她不下去,常静也不下去,拿着蒲扇坐在旁边给她扇着风和驱赶蚊子。
李兰之看了她一眼,给予肯定道:“跟你几个姐姐比起来,还是你最有良心。”
常美从来不认可她这个后妈,这些年来,她们虽然相安无事,但一点而也不亲近。
她自己的女儿就更不用说了,都恨不得当年死的人是她,这么恨她,她也不敢指望将来她能有多孝顺自己,只是再来一次,她还是会那样做。
至于常欢,看似和她最亲近,结果呢,她工作之后没给她买过任何一件东西,反而跑去孝敬刘秀妍,真是可笑至极。
不过说起常欢讨好刘秀妍这事,怎么想都透着一股奇怪。
别看常欢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其实内里精得很,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她突然间跑去讨好刘秀妍,肯定是有原因。
肯定不是为了工作,毕竟她已经是医院的护士,不是为了工作,那就是为了人。
她脑海里首先闪过苏志谦的声音,但很快被她否定了。
苏志谦跟常美谈过对象,虽然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苏志谦对常美的喜欢,大家都看在眼里。
不是苏志谦,那就只剩下苏志辉了。
可苏志辉自从瘸腿之后就自暴自弃,在家里稍有不顺心就打砸东西,连苏奶奶都敢骂,好像全世界欠了他一样,他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要么在上学,要么在工作,他却天天跟一些社会青年鬼混在一起,大院不少人看到他都绕着走。
按道理来说,常欢不应该看上这样的人,毕竟她的眼睛可没瞎。
不是苏志谦,也不是苏志辉,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兰之在想常欢的事,没注意到一旁的常静因为她刚才的那句话,被感动得红了眼睛。
楼下刘秀妍也正在念叨小儿子这么晚还没回家吃饭。
此时被大家念叨的苏志辉正在常欢工作的医院里,他跟几个狐朋狗友和人约架,他因腿瘸了跑得慢,被对方抓住一顿群殴,被打得头破血流。
出事的地方离常欢工作的医院不远,他理所当然就过来找常欢。
常欢看到他满脸是血的样子,被吓得不轻,回过神来连忙拉着他进了急诊室,自己给他清洗伤口。
酒精棉球触到脸上的伤口,苏志辉疼得破骂一口,用力偏过头去。
“别动!”
常欢扳正他的脸,凶巴巴地喝道,但再次下手时,终究比刚才温柔了几分。
急诊室亮白的顶灯照在她的脸上,小时候的常欢天天在太阳底下跑,皮肤比男孩子还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的皮肤变白了,此时灯光一照,映得她的皮肤晃人眼。
常欢其实长得并不丑,只是家里几个姐妹长得太出众了,常美的美艳,林飞鱼的清水芙蓉,常静的小家碧玉,跟她们三人比起来,她显得那样普通,那样平平无奇。
可常欢有常欢的优势,她的皮肤白,身材也很饱满,这会儿她站在他面前,胸前鼓囊囊的地方正对着苏志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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