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分卷阅读102(2/3)111  [原创] [社会写实]绿岛监狱故事~5/20 第四十三链 便器(p.111)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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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哥才刚辞世,我出庭又遭到诬陷,但小卢却落跑了,让我的心情荡到谷底,加上昨晚跟谢大哥激烈交欢体力透支,午餐时简单扒了几口饭菜後,就闷闷不乐的沈沈睡去。

「那当天是谁提供摇头丸给你们的?」法官继续询问证人。

法官点头认同,随即要求当日参与性爱趴诸人当庭对质、交互诘问,法官问道:「你们报名性爱派对时知道现场有提供毒品吗?」

柯桑苦笑着说:「你不知道在台湾即使不杀人,还是有很多罪名可以判死刑的吗?贩毒运毒就是其中一项啊!」

这时律师张大哥赶紧起身发言为我辩护:「报告庭上,光凭一个夹链袋不足以证明被告黄凯峰有提供毒品行径,现场可能有多个夹链袋分送给派对参加者,请问证据是否保全完整?」

当天参加性爱派对被验出有毒品反应的有8人,他们在庭上有的点头有的摇头。

回到了看守所,他们看我一脸沮丧,柯桑问道:「诉讼进行的不顺利吗?」

小P一席话犹如晴天霹雳,让我彷佛遭到五雷轰顶,我怒斥他不要含血喷人,却被法官制止要求肃静。

张大哥继续追问:「若卢伟正拿着摇头丸夹链袋分送他人享用,他们服用之後将夹链袋丢弃呢?是否卢伟正或其他人的犯罪事实就不存在了?」

法官沈思半晌,似乎心证已成,随即宣布:「黄凯峰与卢伟正毒品案在2/14上午11点并案宣判,被告黄凯峰还押解除禁见、卢伟正发布通缉,其他被告饬回。」

恍惚之中我看到谢大哥在球场打篮球,正想过去跟他报队,突然赖皮狗跟小陈把我抓住,戴上手铐押进囚车,送到法院出庭聆听判决。法官拿起判决书宣读:「……被告黄凯峰在网路发起性爱派对并提供毒品助兴,贩毒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我愤怒的大喊没有

柯桑沈思着说:「不晓得耶~要看法官怎麽认定,若有涉及金钱与毒品之交易就是贩毒啦,就看你们性爱趴的报名费是否包括毒品呢?毕竟摇头丸属於第二级毒品,真要判刑的话也是很重的!」

我有点纳闷的问:「柯桑你又没有杀人,怎麽也会被判死刑?」

也有人一脸狐疑的回忆着当时情景,对我指指点点,我不禁十分紧张。此时小P赫然在列,指证历历的说:「摇头丸是卢伟正拿给他的,报名後小卢就说主办人会在现场提供助兴的玩意儿!用过之後果然很嗨~」

检察官对於辩护律师突如其来的诘问也愣住了,赶紧翻阅资料确认後说:「经查现场警方并未搜出其他包装的毒品,自然也找不到夹链袋。」

听他这麽说,不免让我又紧张起来,语气有点结巴的问:「我被性爱趴参加者指控提供摇头丸,是否会构成贩毒罪啊?其实我根本没有碰过毒品啊~」

检察官打蛇随棍上,拿出装着摇头丸的夹链袋上指纹监定报告,证明当天经手毒品的人就是我,配合小P(潘义雄)的证词,可见黄凯峰就是毒品的药头。

检察官怒道:「律师说话要讲证据,没有证据的事不能凭空揣测陷人入罪!依照证人证词,黄凯峰与卢伟正为持有贩卖毒品的共同正犯,黄凯峰在现场的毒品夹链袋还留下指纹罪证确凿,恐涉及引诱或欺瞒他人施用毒品罪,请法官从重量刑,并追缉在逃的卢伟正!」

「不知道耶~现场玩伴就有人发送,说吞下去做爱跳舞会很嗨!」

我脸色铁青、手脚颤抖,脚镣铁链敲击声锒铛作响,高喊:「卢伟正逃亡在外,无法对质证明我的清白,光凭证人一面之辞,证据并不充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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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口气说:「检方在摇头丸夹链袋上面采集到我的指纹,就咬定是我提供毒品,看来难以脱身了,怎麽办?我好恨,因为我真的没有!」

柯桑听了我的状况也觉得十分棘手,分享他的经验给我听:「毒品丢包的情况在警方查缉时很常见,所以只要你摸过毒品留下指纹,持有毒品的罪名恐怕就跑不掉了,不过最关键的还是有无贩卖或提供毒品给他人,若有人指认的话罪刑将非常重!」

他回忆起往事,悠悠的说:「以前因为家庭经济因素帮朋友经手毒品交易,这样转手几次发现利润丰厚,就开始从国外走私海洛英回来,夹带在自己肛门里,直到8年前在机场入境时东窗事发被捕,从此就定居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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