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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动心啦!

我匆匆提笔,只写了八个字——喜乐常在,余生安宁。

离开咖啡馆以后,郑青云有些心不在焉。

就不会这样做了是吗?

他写的是一首诗——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我哭笑不得,也想着,该写些什么呢?

给我自己,给我的母亲,给我的外公外婆,给我的朋友们……还有,给郑青云。

垂眼就是他的黑发,他的眼睫,他高挺的鼻尖。

“写什么呢……”郑青云习惯性将笔头放在嘴旁,突然想起这是别人的笔,连忙甩手,嘀咕着,“太不文明了。”

我僵成一座冰雕,妄图封住内心的火。

郑青云轻若鸿毛的应声落在我心上,一举一动都是撩拨。

我的嘴唇和他的额头只有半厘之隔,稍微踉跄一下,就能在他额上烙一个状似无意的吻。

最重要的是,若写出来,我怕是要臊红了脸。

太多人了,不如不写。

第13章

我心里乱作一团,郑青云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很重要吗?我难道不是早就臆想过他儿女双全的未来了吗?所以我现在在撒什么疯?

“晚上去找个酒吧坐坐吧,”我眼睛眨得像最高倍速的风扇,“你不是一直想去吗,丽江古城的酒吧挺不错,可以顺便听听歌。”

我们走到留言墙旁,老板给我们多拿了一支笔来。我还没找回魂儿,愣愣地盯着蓝色的便签纸,上面全写满“郑青云”三个大字。

我大概没应他,他又叫了两次:“哥?子骞?”

我突然不想好好站着了。

——巴勃罗?聂鲁达

我比郑青云高了约莫三厘米,加上踮脚的高度,他的眼睛恰好与我的喉结在一条线上。

郑青云突然转身,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

写完我又想,这是给谁说的呢?

美好的祝愿。

我在偷窥,这很不对,但我忍不住。

郑青云不知道我内心翻江倒海,提议道:“我们也去写一张吧,哥?”

他似乎怀揣一肚子不可对人言的心事,像个影子一样缀在我的身后,垂眼敛眉,不复方才的欢快随意,咚咚的脚步声迟缓而沉重。

四周无风,让他发梢微动的是我的鼻息。

我需要喝酒来清醒片刻了。

郑青云半眯着眼睛转着笔,我余光瞥他,怎么看都是笑得明媚的模样,再一回神,他好像又没笑,只是在认真安静地思索着。

在我胡思乱想之际,郑青云扶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往下拉,哑着声音说:“站好,别摔了。”

一分钟后,郑青云抓起笔低着头开始写,我也有了想法,可是总嫌弃自己矫情。

郑青云在贴他写的便签,我也踮起脚,想要将我的便签贴在最高的地方——最高的地方看见的人少,就让它安安静静地晒太阳,安安静静地做一页符纸,护着我念的人。

“哥你写好了没……”

我不是脸皮薄的人,但我现在对自己莫名没信心,像个畏手畏脚的窃贼。

一时冲动,单身太久,一时冲动……

“我的灵魂之灯为你的双脚染上玫瑰色,我的酸酒在你唇间变得甜美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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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小人从泥沼中一跃而出,嗡嗡地在我耳边喊“他是男人,他喜欢女人”,方才那两个相斗的小人霎时丢盔弃甲,仓皇而逃。



郑青云的字不算好看,很工整,像小学生写的,并且是严厉的班主任管教过的那种。

我慌乱地嗯了两声,不敢看他的眼睛,所以也没注意到,其实他也没看我的眼睛。

我站在他身后贴便签,手臂撑在墙上,本想着只是几秒钟的事,不曾想他骤然回身,整个人被我罩在怀里。

“嗯……走吧。”我回过神来,嘴角扯出个僵硬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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