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7(2/3)111 夏日情诗二十行
星期五晚上,我们都以为走得算早了,结果还是碰上了晚高峰,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了郑青云的朋友宋朝乐所在的酒吧。冬天的天黑得格外的快,不过才晚上八点不到,头顶已经是黑压压一片,视野中明晃晃的灯光与十二月阴郁的氛围不搭,但足够让人躁动。
宋朝乐说话的嗓音还算清亮,一上台唱歌仿佛变了个人,声音不自觉地染上成熟男人的沙哑和低沉,是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感觉。我和郑青云在台下喝酒,时不时抬头扫一眼舞台,他真的很能唱,连着唱了十几首,除了《春风十里》和《成都》之外,其它的歌我都说不出名字。
不等郑青云追过来继续打他,他已经从我身边抱起吉他朝舞台跑去,边跑边说:“我要上去唱歌了,你先准备着啊,别喝醉了!”
郑青云抬手给他一记爆栗,我忍不住扑哧乐出声,说:“随便你,都行。”
伴随着宋朝乐带着点调
我问郑青云:“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这话说得奇怪,然而我还没来得及细想,郑青云就拿着酒单凑过来问我要喝什么。我点了杯玛格丽特,郑青云只要了杯橙汁,说:“晚上总得有人开车回家。”
停好车后,郑青云推开酒吧的门,淡淡的烟草味裹挟着混合的酒气席卷而来。没有听见意料之中重金属乐器击打的吵闹声,我这才发现这个酒吧与它的邻居们不太一样,奏着民谣,没有人扯着嗓子隔空嘶吼,非但不让人躁动,反而有几分懒倦。
宋朝乐笑着躲开,促狭地看着郑青云:“这样吧,我叫你嫂子,行了吧?”
我们的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郑青云经营他的花店,我守着我的书店。不同的地方也有,串门的次数比以前多了太多,任何的要求和言语都正常而不逾矩,在来了顾客不得不离开的时候,我们会在门口的行道树下交换一个甜腻的吻。
我挑了挑眉,没直接答应,反而问道:“这个朋友,男的?”
他似乎是想起了往事,笑了笑:“在外面晃悠了几年了,这次回成都,给我说准备待上一年再走,现在在少陵路的一家酒吧里驻唱,邀请我过去听他唱歌。我想着带你一起去,介绍认识认识,忙碌一周了,也顺便放松一下。”
宋朝乐和郑青云一样,外表看上去比真实年龄显小,留着半长的头发,聚拢在后脑勺扎了个揪。他招呼我们在他留的座位上坐下,笑盈盈地看着我,端了盘花生过来,碰了碰郑青云的肩,眼神却落在我身上:“诶,兄弟,我现在是该叫哥,还是该叫嫂子啊?”
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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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我解释:“我有一个玩得很好的高中同学,他大学读的音乐学院,毕业以后一个人抱着乐器游遍全国,几乎在每个地方都停留过,要不就是在酒吧驻唱,要不就直接是去旅游。反正他家经济条件不错,养得起他这个艺术家。”
郑青云不解地看着我,反应了一下才回过神,歪着脑袋无奈地说:“男的,就是好朋友,少胡思乱想!”
他抬头不带怒气地瞪了我一眼,我把他拉到身边,趁机在嘴上亲了一口,心情大好:“知道了,我答应了,明天你开车。”
转眼星期五。
不远处有个男人回头,朝郑青云吹了声口哨,郑青云打了个响指,对我说:“很久之前来过一次,是约了别人见面,那时候宋朝乐还没回来。”
尾音落下,宋朝乐扫了下琴弦,突然偏过头,目光自不远处射来,锁住我身边的郑青云,抬了抬下巴,拿下话筒说:“接下来这一曲,由我的一个朋友来唱,希望大家能喜欢他带来的这首《后来》。”
星期四一大早,郑青云就站在花店门口守着我来,一见我下车便迎上来,问我星期五晚上有没有时间。他像个等待考试结果公布的惴惴不安的学生,直到等我说出有空以后才松了口气,肩膀沉了沉,笑容从嘴角荡到眼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