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2/2)111 顾弦
顾夜西释然的笑笑:“既然如此,那就不提他了。我这次来,主要是给乔乔庆功,提前庆祝他的电影大放异彩。”
乔乔:你欠了我好几十个亿,肉偿吧
但顾夜西……顾夜西没道理送他衣服啊……
曲误弦仔细看了看尺码,发现蓝色的比较大,粉色的比较小。他的身高只有一米七五,比周顾一米八三的大个子矮了快一个头。所以,粉色的是给他的。
是的,他一个大男人,喜欢粉色,还是越嫩的颜色越喜欢。
顾顾:我上辈子欠了多少钱没还呀
不行,他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
曲误弦万万没想到,顾夜西送他的居然是一对家居服——是的,没错,是一对,毛绒绒的,可可爱爱的,还带着耳朵和尾巴的,家居服,一套蓝色的,一套粉色的。
但粉色真的好可爱……
虽然几位资本家敲定顾夜西做编剧还是上午的事,但中午顾夜西就已经收到通知了。他要忙的事还不少,一本几年前的小说要改编的符合现在的潮流,要下的功夫可不少。
曲误弦看了又看,还是没忍住换上了那件家居服。
顾夜西是怎么知道他喜欢粉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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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不小的礼盒,大概两张A4纸那么大,而且很厚,若是换成周顾送给他的,曲误弦大概会猜是哪家出了新款礼服,周顾作为礼物送给他。
这说的就是《大漠狼烟》了。
粉色怎么了?难道粉色不配猛男喜爱吗?
而不巧,曲误弦就有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小癖好经不起八卦:他喜欢粉色。
现在哪怕一切都是没影的事,但顾夜西的话还是让他很开心:“谢谢西西哥。你这话我真爱听。”
但粉色的毛绒绒真的好可爱!简直让人无法拒绝!
他告诉过顾夜西他喜欢粉色吗?
虽然这个小癖好连周顾他都不敢告诉,但他就是喜欢。
我的收藏已经到15个了!!!!
这点着实令人羞耻。
送走了顾夜西,天也快黑了,曲误弦就和周顾回了家。
曲误弦:“……”
当初曲误弦也动心了好久,但江之矣一脸八卦地推销活生生吓死了刚刚萌芽的想法——江之矣太八卦了,什么八卦入了他的耳,第二天全世界就都知道了——这点上蒋随和江之矣两兄弟竟然惊人的相似。
可是,毛绒绒的好可爱……
顾夜西告辞得很快,连理由都是现成的——奈尔何指定了他做编剧。
第13章
作者有话要说: 每日皮一下:
顾夜西从地上拿出一个包装盒递给曲误弦:“这是送你的礼物——回家再拆。”
这么可爱,为什么要拒绝?
还回家再拆,真够神秘的。
虽然曲误弦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但电影的口碑、票房这事,没人能说得准——每一次的电影扑街,从导演到主演都没想过自己的电影会扑街。
这,这也太羞耻了。
啊啊啊啊,又有一个小可爱给我留言了,好开森
还是他喜欢粉色这件事已经被所有人知道了?
周顾去洗澡,曲误弦迫不及待地拆开了顾夜西的礼物,刚拆完就傻眼了——顾夜西他,他怎么这么不正经?
这对家居服的原型曲误弦认得,是江之矣开发的一款MOBA手游《荣光》中的英雄角色,因为长相软萌可爱得到几乎全体女玩家的喜爱,虽然因为英雄强度和难度问题成了下水道英雄,但周边嘛,可爱就够了,要什么自行车。
不应该呀……
真的猛男,就该敢于尝试自己喜欢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