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分卷阅读145(2/2)111  顶流和龙傲天的团宠妹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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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渺渺一脸满足地抬起头,恋恋不舍地松开手。

“好耶!”

狗狗尾巴就真的这么好吗?

渺渺不仅人小,手也比许多女生更小一些,元惑那形状修长漂亮的大手比她要长上一个半的指节,指腹无茧,是一双不沾杂务,保养得阳春白雪的手,满足手控的一切幻想。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看了一会,元惑有点不爽。

他有九根更大,更粗,更长,皮毛更华丽的狐狸尾巴。即使是原形,同族里也没比他更加漂亮的。

他静静地观看小公主对着自己的尾巴进行迷惑人类大赏。

是只拥有较强自我管理意识的狐狸。

“……”

“还有其他想要摸的地方吗?”

元惑微微握紧了拳头。

元惑对小公主的忍让,换来了公主的步步进迫,以及一些迷惑行为。

“但,那可是肉垫啊!”他很感兴趣的小公主正向他宣传肉垫大法好:“粉嘟嘟的肉垫,当捏下去的时候,会被捏得微微凹陷……”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公主牵着鼻子走了,他得把节奏拿回来,于是他问:“同样的部位,长在人类身上就不想摸了吗?”说着,他执起公主的小手,放在自己的大手上。

渺渺讪讪地笑了一下,问他:“可以变回原形让我吸吸肚皮和肉垫吗?”

“我一直想要毛绒绒的围脖,可是皮草太残忍又很贵,何况,”小公主义正辞严:“没有人能拒绝把这么粗长的尾巴挂在脖子上的欲望,没有人!”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自赋洞悉人心一切欲望的狐妖看不懂人类了。

元惑知道自己的手好看。

大型狗狗,行!

花瓣再次吹落了二人一身,只是这一次,不再旖旎。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的禅味回答。

当他看到公主把尾巴围到脖子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再次询问:“请问这是在做什么呢?”

“……那你继续吧。”

元惑抬眉问道。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偶尔还要吸一口,得劲儿。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身上多少有点味,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可是犬妖的尾巴,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不仅没有一丝异味,用力吸两口,还有点香。

两人的手大小差距明显。

沉默,是今日的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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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嗯。”

“呃,”

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平时上好熏香不断,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

人类男的,不行。

然而……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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