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5(2/2)111 顶流和龙傲天的团宠妹妹
过了一会,渺渺一脸满足地抬起头,恋恋不舍地松开手。
“好耶!”
狗狗尾巴就真的这么好吗?
渺渺不仅人小,手也比许多女生更小一些,元惑那形状修长漂亮的大手比她要长上一个半的指节,指腹无茧,是一双不沾杂务,保养得阳春白雪的手,满足手控的一切幻想。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看了一会,元惑有点不爽。
他有九根更大,更粗,更长,皮毛更华丽的狐狸尾巴。即使是原形,同族里也没比他更加漂亮的。
他静静地观看小公主对着自己的尾巴进行迷惑人类大赏。
是只拥有较强自我管理意识的狐狸。
“……”
“还有其他想要摸的地方吗?”
元惑微微握紧了拳头。
元惑对小公主的忍让,换来了公主的步步进迫,以及一些迷惑行为。
“但,那可是肉垫啊!”他很感兴趣的小公主正向他宣传肉垫大法好:“粉嘟嘟的肉垫,当捏下去的时候,会被捏得微微凹陷……”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公主牵着鼻子走了,他得把节奏拿回来,于是他问:“同样的部位,长在人类身上就不想摸了吗?”说着,他执起公主的小手,放在自己的大手上。
渺渺讪讪地笑了一下,问他:“可以变回原形让我吸吸肚皮和肉垫吗?”
“我一直想要毛绒绒的围脖,可是皮草太残忍又很贵,何况,”小公主义正辞严:“没有人能拒绝把这么粗长的尾巴挂在脖子上的欲望,没有人!”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自赋洞悉人心一切欲望的狐妖看不懂人类了。
元惑知道自己的手好看。
大型狗狗,行!
花瓣再次吹落了二人一身,只是这一次,不再旖旎。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的禅味回答。
当他看到公主把尾巴围到脖子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再次询问:“请问这是在做什么呢?”
“……那你继续吧。”
元惑抬眉问道。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偶尔还要吸一口,得劲儿。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身上多少有点味,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可是犬妖的尾巴,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不仅没有一丝异味,用力吸两口,还有点香。
两人的手大小差距明显。
沉默,是今日的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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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嗯。”
“呃,”
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平时上好熏香不断,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
人类男的,不行。
然而……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