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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差罗格。”一边穿着华贵洋裙的夫人回答,转过头对长桌另一边尽头的客人说,“今日不见他也无所谓,明天下午您带他走时,会知道这个孩子是个好苗子的。”

客人有高鼻梁,密而长的眼睫。他的头发打卷,肆意的铺在后背和胸前。

他的脖子上挂满了皮革绳子穿起的骨头吊坠。

棺材,头骨,兽牙。

象征野蛮暴力的装饰与客人整齐的服装不符,却又诡异的贴合。

“不必紧张,夫人。我相信神的旨意。”客人愉悦的敬酒,“他会是一名好的使者。”

晚餐结束后,客人回到自己的屋内,对裹着长袍的人下令:“我讨厌贪婪而冷血的富人,我要拯救这个家族唯一无辜的人,让他成为神的孩子。”

“至于其他的,赐予他们毁灭罢。”

幕布合起,又拉开。

第二幕。

一个裹着披风的男孩被昨夜的客人带走,在他犹豫地投向和蔼的客人怀抱时,变故突生。

一队黑袍侍从冲进家里,掳掠了家族,用刀人和牙齿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男孩惊叫着,却被客人死死拦在怀里。

“你救不了他们,他们也不该得救。”

在男孩的痛哭中,第二幕结束。

客人带着男孩去了很多地方,他们拜访君王,救治穷人。目睹杀人犯行凶,经历强盗劫掠。

男孩总是因为善良被欺骗,因为幼稚而付出代价。

客人教会他许多道理,却总是以血腥和残忍的方式使他感悟。

宏大的器乐声里,幕布再此合上。

“骗子。”

黑暗使人的耳朵灵敏,静谧使低喃无处躲藏。

莱恩斯寻声去看向安德烈,对方却只是眯着眼睛盯着幕布。

他想询问时,钢琴乍响,大提琴也开始演奏。莱恩斯注视着安德烈,最终扭过头,重新观赏舞台。

安德烈的目光追随舞台,最终幕布景灯光明亮,场景空旷。

座椅和长大了的男孩在中央,宛若万众瞩目的神。

安德烈目光一紧,如矫捷的野兽向莱恩斯所在的反方向走了一大步。

于此同时,在他原来后背所在的位置,多了一把闪着光的银匕首。

“在我孩童时……”台上的演员开始说台词。

安德烈没有心思注意,他的耳朵听到了别的声音。

“好久不见,哥哥。或者我该叫您,父亲?”

“好久不见。”安德烈偏开脑袋,冰冷的银匕首贴着他的颈侧,“德里克。”

作者有话说:

大家可以记一下德里克这个名字哦!

第三十六章

“我得神的旨意,在世间行走。愿神的话永传!”

慷慨激昂的陈词讲完,盛大的音乐奏响。

德里克裹着斗篷,里面穿着医师的服装。

匕首虽然贴在安德烈颈侧,但他清楚这样一种利器根本无法伤到一位亲王。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今日的目的已经达成。他是着场盛宴的赢家。

“没想到您沦落为和人类为伍。”德里克贴近安德烈,语气轻佻,“连心脏都丢了的败类。”

“我会如您所愿。打败你,替代你,拯救你。”德里克的身子好似拥抱一样环着安德烈,嘴角蹭着安德烈的脸庞,仿若亲密无间的恋人。

安德烈平静地看着舞台上的演出。

那里欢歌艳舞,得神拯救的人们喜悦,狂欢。

舞台剧里每一个情节,每一个场景,安德烈都能在遥远的记忆里找到对应的点。

这不是一场传教的演出,还是一次挑衅和宣战。

这符合德里克的行为范式。但不巧的是,一且符合德里克审美的,都令他作呕。

安德烈偏开脑袋,躲过过于亲密的接触,“心脏是我送出去的。比起被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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