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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说不定会有。”

大概是熬过了十年不见甜头的日子,这一次他的运气似乎格外好,走过马路便远远看见了一家奶茶店——江声被他轻轻一撞肩膀便领会精神,快走几步替他去买了。

在一起之后他好像总喜欢让江声替他跑跑腿,干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如果非要说的话,他是所谓的天生少爷命,骨子里带着含金汤匙出生的骄矜,其实从认识第一天起就会仗着对方脾气好,让人去替他跑腿洗画具——但表白之后这些照顾就隐隐变了味道,更像某种恃宠而骄般明晃晃的小伎俩,借由对方的纵容获取安全感,也不全然算理所应当。

譬如他会在江声替他带来饭之后主动抱抱对方,也不明说,报偿或心血来潮全凭对方理解——于是这个大傻子不仅不觉得跑腿受累,反而收获意外之喜似的,待他愈发周全,甚至称得上殷勤。

也会在江声课本上画些小东西,算作回礼。对方似乎很喜欢他画的东西,不知是爱屋及乌还是真的奉若瑰宝,每次翻书看见了就会格外惊喜,认认真真做个标记,如果不是反面有字,他大概还会剪下来收藏,像之前收集带有陈里予——或许是陈瑾瑜名字的报纸杂志那样。

不过这些盖戳留印般的画作里还藏着别的私心……就是另一件事了。

陈里予站在原地,默默看着江声绕一截路快步走向奶茶店,同店员交谈。寒风萧瑟,夜色清朗,口鼻间呼出的热气一阵一阵地模糊视线,盛在细羊绒织就的柔软围巾里,恍惚间是甜的。

江声没有让他等多久,不过几分钟便捧着奶茶回来了——热得有些烫手的奶茶,不加料,半糖,正合他意。

于是就这么慢慢地往回走,像约会又不全然像,是一场宴席结束,另一场开始之前短暂的休续。路上行人寥寥,大多步履匆忙,要赶在彻底降温前回家,鲜少有他们这样从容且慢的——一来江声家很近,再慢也不过十几分钟路程,二来喜欢的人就在身边,缱绻拖磨些也无可厚非。

走在路上不能光明正大地牵手,同从前并肩回家似乎也没什么区别,但两个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哪里都不尽相同了,喜欢又哪里一定要紧密牵连,近在咫尺的距离,对视一眼都像肌肤相贴。

陈里予始终低着头,直到转过一个街角,抬起视线来看路,才注意到今晚夜色格外清澈,偶尔有轻薄的流云缓行而过,此外便是大片层层落落的、深蓝到近乎于黑色的夜空——明月当空,璨璨如盆,今晚大概是十五十六。

“不想回家了。”陈里予望着圆月,突然道。

江声以为他还不想跟自己回家,便转头问道:“好啊,想去哪里?再转转也可以,不着急回去。”

陈里予却看了他一眼,啜着奶茶沉默了几秒,眼底映出小小的圆月轮廓来,便像收入其中凝成一点的星辰。

“我不想……”他似乎费了很大力气才说出这句话来——夜色昏暗,旁人看不清他的神情,可他自己却心知肚明,从吐出第一个字开始,他的脸颊已经隐隐发烫了,“不想回自己家。”

江声一怔,垂眼对上他的视线,就恍然理解了他的言下之意。

怎么还这么没出息,一句话就能让他心如擂鼓。然而他不自觉想到家长不在两人独处的场景,越不敢多想便越心绪涌动,只好抬起头,往着如灯的月色试图转开注意,半晌才憋出一句:“那你要睡我房间吗?”

“你在想什么,”陈里予一口奶茶喝到一半,生生呛住,略显狼狈地咳嗽起来,等被人抚着后背终于平息下去,才补上后半句:“我睡客房——太冷了,不想去哪里,赶紧回去,试卷还没讲呢。”

说罢便生硬地结束了话题,也不管对方是否答应让他留宿,快步走了。

可是四下无人,明明最适合拥抱。心底的某个念头被臆想勾动,便喧嚣着再也不能安静,江声脚步顿了顿,复又追上他,伸手将人带进昏暗路灯后的阴影里,握着肩膀半逼半哄地让他转身,又动作娴熟地一把搂进怀里——动作是罕见的冲动强硬,陈里予被他弄疼了,低低地闷哼一声。

“一会会儿”,说出的话却好听,语气温温柔柔,甚至带着些许撒娇可怜的意味,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音量说出来,是让人脸红心跳的耳语,“抱一会儿就走。”

陈里予猝不及防,垂着的手捏紧奶茶,发出塑料质的细碎响动,过了几秒才松开,抬起胳膊回抱他。

明明裹着蓬松柔软的羽绒服,骨架却还是清瘦,似乎能摸到背后伶仃突起的蝴蝶骨……江声不自觉磨蹭着他后背,轻声叫他的名字,盛满了亲昵又滚烫的情感,十七八岁情动难捱,却也最炙热最纯粹了。

陈里予侧过脸,发烫的耳朵贴上他冰冷的脖颈,堪堪降温。他撩起眼皮,望着当空如在咫尺的明晰圆月,用一种近乎梦话的语气轻轻问江声,喜欢我吗。

“喜欢,”少年毫无迟疑,认真道,“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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