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2/2)111 西西弗斯的时间
坐在床上的纪仲年眼尾扫了他一下,注意到些什么,别扭地开口:“要帮忙吗?”
林斯没好气地嘟哝:“吃我的喝我的,你还好意思对我这么嫌弃?”
“是是是,我对你好就是为了等价交换,行了吧?我最贪财,我最市侩。”
这顿饭做了将近两个小时,等到饭菜上桌时,两个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特别是林斯,他除了早上吃了半根玉米,一整天都没吃其他东西,连肚子都饿扁了。
这话说完没多久,他手上的菜刀忽然被人从后一夺,林斯惊讶地转过头去,发现纪仲年不知从什么时候站在他身旁。
这可不行,林斯很不争气地秒变舔狗,“伺候你我乐意。”
他放下手里的东西,开始洗手做饭,嘴里还小声喃喃:“怎么换了一辈子,你这张嘴还是那么的不饶人......”
作者有话说:
林斯偷瞄一眼,低头抿了一下微翘的嘴角,默默地煮起了汤。
他一瘸一瘸地进了门,走路的姿势有点蹒跚,手里没有像往常那样拿着新鲜的肉和菜,而是不自然地垂在大腿侧,走两步就扶一下自己的右腿。
虽然林痴汉真的很舔,但其实这是一个他俩互舔的故事(暴言
“一般你也多吃点,没其它菜了,我穷,只能用这些来喂饱你。”林斯边说边夹了两筷子肉到纪仲年碗里,自己碗里却只有米饭和青菜。
即使如此,他还是第一时间把鸡腿夹到了纪仲年的碗里,“好吃吗?”
“你该不会是去做贼了?”
这天,林斯比往常要早了些回来。
“......额,摔了。”
林斯贤惠十足:“你等吃就好。”
很明显,那是一处被人打出来的伤口,哪是什么摔出来的。
正坐在床上的纪仲年掀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又略略收回,余光却无意间发现了林斯腿上的伤。
林斯懒得跟他争辩,也懒得替自己做解释,即使把“时间倒流”这件事跟纪仲年说,对方也只会认为他是个脑子有泡的精神病,还不如就认自己是个贪财的小人。
他切菜的时候姿势有点怪,因为今天在黑砖窑搬了一整天的石头,两条手臂累得酸痛无力,现在就是拿双筷子都费劲。
他可还记得,对方之所以愿意收留他,只是为了得到他的那只手表。
“笨就是笨,走路不看路,这都能摔——”纪仲年落井下石的话还未讲完,就又瞥见了林斯眼角上的青淤。
鲜美的鸡腿被林斯切下来,放在碗里用盐和生粉腌,打算待会儿放在米饭上蒸。
双手残废的林大厨:“……”
纪仲年这语气不怎么友善,林斯有种吃力不讨好的委屈。
纪仲年看也不看他,直接用手中的菜刀将砧板上的鸡肉切块,刀刀干脆利落,小臂的肌肉线条因用力而绷紧,特别性感漂亮。
“你切个东西都笨手笨脚的,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
傍晚的暮色泼洒开来,如落叶那般衰败、枯朽,将整个贫民窟笼罩得死气沉沉。
“一般。”
“没去哪,就去外面逛逛。”
第7章 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
纪仲年冷嗤一声,“为了钱而已,不用把自己说得这么无私。”
说着自己最贪财最市侩的林斯抬起筷子,将碟子里最后一块肉夹给纪仲年,又夹起一根干瘪的青菜塞进自己的嘴里。
纪仲年挑剔道:“就你这厨艺,我很难多吃。”
“你大可以把我赶走。”
目光霎时停住,他淡淡问:“你腿怎么了?”
“你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我说你这富贵命的少爷,现在沦落到贫民窟里活受罪,我看着心疼,所以想着法子给你改善伙食。希望您能感动感动,嘴上行行好,少骂我一点。”
这话听上去像在打哈哈,实则多半藏了林斯的真心,只是纪仲年没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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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仲年枕着双臂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耳朵却灵光地听见了他的碎碎念,只是听不懂其中的意思,比方说“换了一辈子”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