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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少有人这样发难,因为往往如此做法都是以自己受一重创为代价的,但是谭禹泽此时已经无暇顾及了,重创已经不是值得害怕的事情了,命能保住才是重点。黑衣人刚反应过来要躲避,谭禹泽的剑刃便已划过颈侧,留下长长一道血痕。

谭禹泽呢?

另几位黑衣人正细搜着,眼看着他们一路并未放过树上的藏匿地且愈发近来。趁元黛看过来之际,谭禹泽用唇型通知元黛,“往树林里跑!”

元黛想也没想,一跃下地就往树林里奔去,她知道谭禹泽不会错,她信任他。元黛这走路无声都做不到的一个大活人跳下来,凭黑衣人这一群习武之人的耳力哪里会不知,他们很快追来,速度亦胜过元黛不少。而谭禹泽其实赌的就是这一瞬,他所藏匿的树最靠近密林,所以趁黑衣人跑过身边之时对周遭没有防备,他抽剑,一跃下去就往敌方的要害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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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黛越跑肚子越疼,不是平日里吃坏肚子的那种疼,是小腹上传来的、闷闷的绞痛。方才冷水一泡更疼了,现在又这样跑。她一边跑一边捂着肚子,脑子里乱乱的。她上辈子生活在信息极度发达的年代,其实照现在这个样子,她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自己这是怎么回事了……

顿步,吩咐身边人一处一处细搜。

黑衣人越来越近,元黛没办法,只得心一横,跳了下去。

然后跳下去了,她才想起来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游泳是真的游、不、动。

谭禹泽闻言看向旁边树上隐蔽着的她,的确是拖沓了些,不过拖油瓶倒算不上,她与普通的闺阁女儿可不一样,尤其在爬树这一项技能上。这个时候的谭禹泽,似乎全然忘了之前是谁在嫌弃元黛太拖油瓶了的。

“头儿,应该就在这附近了,”来者之一举了火把,在地上用鞋底仔细的蹭了蹭,“喏,地上还有生火后留下的灰。”

玫瑰姑娘眼睛微眯,回头挑眉看着那人,“你怎么不去搜?我的命令听不到吗?倒有功夫在这儿耍嘴皮子。拖油瓶,女人就非得是拖油瓶,迷惑男人的?真不晓得,你一个本姑娘的手下败将,是怎么有脸说出这话的!”声音比一般的姑娘家低沉许多,倒更像男子,听得出来是用内力改变了声线。

又听得那人嘿嘿一笑,道:“怕是,英雄也难过,美人儿关吧?”

他知道跑不掉,但是只要元黛跑的远一点,他就能多争取到一点时间去解眼前这困局。

那壁谭禹泽已经杀花了眼,眼前只有黑和红和白三种颜色,也就是衣服、血迹、白刃。但凡下手皆是一剑封喉,但即使无多声响,也依然无法再掩盖行踪。利刃相击,寒光乍现,脚步皆轻,夜晚幽深的密林里,只闻兵器摩擦声。

这柄剑陪他走过多少场厮杀。他曾经恨极了杀戮,但他却明白,自己是不得不杀戮,唯有杀伐果断毫不留情,方能保刀下自己和至亲的性命。如若不是自己出身于此,又怎会使得自己与至亲落入如此境地,又怎会彻夜赶路到京而见不到至亲的最后一面?

“行了!”她眉头一皱,“滚,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一招得逞,谭禹泽手下速度便愈发的快起来,围攻者心惊,便配合着一起六人围阵向谭禹泽攻去,另余四人前去追赶元黛。谭禹泽那犹余血迹的剑刃再度举起,剑刃光滑,反射一道白茫茫的月光,朦胧中,隐约可见靠近剑柄处的一“岚”字。

唉!京城真的太养人了,养懒人。

跑着跑着外套也掉了,她感觉自己也快被冻死了,忽然眼前一道炫光,似乎是一条很阔的河。她迷迷蒙蒙的回头去看,除了一路奔涌而来的黑衣人,她也看不到其他。

天哪,她的葵水初潮来的可真是时候。

黑衣人的剑寒芒闪烁,上头雕的是展翼之鹰的纹样。尖利的剑锋刺向谭禹泽,被谭禹泽一个侧身避过,另一人持剑自谭禹泽脚下扫去,

发现火灰的人却没干活儿,反而是笑着凑过去,“头儿,他们应该跑不远的,何况那小子还带了个姑娘做拖油瓶。”

那人膝盖一软,“头儿,小的不是这个意思,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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