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処男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神奇的厨房经验(1/2)  疯狗的弥撒 Ultimate ver.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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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嘛!搞得跟自己真的会在胜勋洗澡到一半冲进去把他吃了一样——大可不必有这种担心。

严肃的说,裴曦仁宁可去跟一条狗发生关系,也不会愿意跟都胜勋做爱,原因如下:

首先,都胜勋是个性取向尚未明确的处男。处男的初体验至少应当是正常的,最好是抱着香软可爱的女孩子,插入潮湿紧致卫生、专门为性事而设计准备的阴道,体验造物主原本美好的本意。人不能,至少不该从一开始就想不开去做异类。自己承受的敌意和恶意已经够多了,胜勋不需要再经历那些破事。

然后,“性伴”在裴曦仁的字典里,是一种用后即丢的消耗品。

感谢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肤浅与愚蠢,裴曦仁漂亮的皮囊让他从不缺床伴,并且拥有极大的选择权。

他往酒吧里一坐,就会自动有人凑过来给他点酒;他招招手,想跟他睡的家伙能从首尔排队到平壤。

裴曦仁一度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仅仅跟他睡过一次后,就会跟自己表白说喜欢——明明双方除了身体交流,根本就不了解。后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错觉和情感,以及摆脱无聊无用的人际关系,裴曦仁将所有的炮友们都定性为一次性朋友。在用完就丢的人面前,没有压力,轻松自在。谈不上害羞或羞耻,也无后顾之忧。

而都胜勋永远不应该,也不会被归入这种人际关系分类。

最后,曦仁与胜勋如今的关系,令他非常安心,不需要任何改变。

跟在渊哥那样不伦不类的关系已经足够痛苦了,曦仁绝对不需要第二份奇怪的床上关系。

23岁那年,自己借着酒劲儿主动吻了在渊哥,便是一切错误和遗憾的开端——

咔——

浴室的门打开了,打断了裴曦仁的思绪。

都胜勋腰上裹着浴巾,踩着拖鞋出来了。曦仁一下子愣住了。

他不是没看过都胜勋换衣服,但是成年后这么近距离的打量确实是第一次。

小时候的胜勋比自己矮半个头,看着又瘦又小的,好像被人欺负都没能力还手一般。

时间真他娘的是个婊子,如今都胜勋身高一米八七,胸肌腹肌肱二头肌有模有样,是那种整天喝蛋白粉、吃水煮西蓝花和鸡胸肉、蹲在健身房撸铁的人才会有的身材。尚未擦干的水顺着脸颊和下颌骨滚落到了大理石雕琢一般的胸前,左右臂膀上盘旋着鲤鱼纹身,曦仁随之咽下一口口水。

“…哥有多的内裤吗。”胜勋似乎并未觉察曦仁的目光,开口问道。

“啊… 有的。”曦仁挪开了视线,用下巴指了指床头柜,“第二个抽屉里有没有拆封过的,你随便拿一条喜欢的穿就好。”

胜勋走了过去,毛茸茸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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