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3)111 短行歌
那护膝是男子的款式,她原本以为表姐是缝给她的夫君,南池大司马的。
郑伯夫人问他:「大人这些年未曾婚娶,自己过得不寂寞吗?」
她不服气:「那是你才能学会的。」
郑夫人闻言笑出声来:「原来你是误会我与贺大人有什么你这小心眼的性子,可别让儿女们学去。」
他入住在驿站中,闵洲这个时节多阴雨,他因残腿每逢此天气就痛不欲生。有小厮前来传话,说郑伯夫妇求见。
郑伯暗中催促夫人该是回府的时辰了,她才匆匆道:「大人这些日子一定要防着闵洲的阴寒,不要落下病根。」
可是平昌知道世人都很无趣,儘管时复读书再多,在惊艳于他的才华之后,世人只会惋惜他那一条无法自如行走的残腿。
「近来霉雨不断,我的关节亦不做好,平日都靠着护膝度日呢。大人既不愿住在别处,便收下这副护膝罢。」
他天生无法像他的兄长磊落行事,那一庄庄孽事在他心头累积,化作不散的噩梦将他缠绕。
郑伯夫人送来一套护膝给她。
「也不难学,看书就学得会。」
郑夫人的眼前浮现过了很多从前的事。
他婉言相拒,却并未给出什么实在的理由。
离开驿站坐上回府的马车,郑伯吃味道:「你都不晓得自己什么年岁了,还出来勾搭人家。」
闵洲的梅雨季最可怕,阴冷能渗进人的骨头里。她在表姐房中撞见她正缝着一对护膝,可是并未用宫中的纹样,而是用了闵洲当地的绣法。
她好奇道:「表姐竟然还会用闵洲的针法。」
他害过平昌的弟弟,害过平昌的父亲。
他是博学之人,无人不欣赏他的才华,就连檀檀也会感慨:「读书多果然不一样呢。」
陛下与兄长决定迁都长安,朝中多持反对意见,时复前往闵洲游说闵洲士族支持此举。闵洲多名士,而时复因当年几次为平昌母族之事南下闵洲,他在闵洲颇有声望。
郑伯的夫人是平昌的表妹,与他有两面之缘,一次在她们外祖母的丧礼上,一次在她与郑伯的婚礼上。
万安三年时,闵洲先皇后的母族已无人丁,彼时平昌的坟头也已被野草覆盖。
他是那个害死了平昌的人,他无颜接受来自她家族的好意。
郑伯以为自己的夫人是牵挂着这位大人,脸色不禁难看起来。
元安六年,她大婚前夕,表姐南下闵洲平昌为她送嫁,未过几日,贺二爷也带着南池的贺礼前来祝她新婚之喜。
直到后来她在厢房撞见了表姐和贺二爷二人争吵。
回邺城后,平昌也与时复渐渐熟悉了起来。
贺时复道:「我有学生作伴,日常很充足,有劳夫人挂念。」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你凭什么对他这么好?又是请他去你家别馆住,又给他送护膝的。」
郑伯夫人已是面上生起皱纹的妇人,贺时复尚记得她出嫁那日光滑动人的肌肤,十几年不痛不痒地过去,他心中生出淡淡的一抹哀痛。
事出有因,郑伯夫人当初得知他来闵洲,就曾邀请过他暂住在家族的别馆里。
平昌已进行到收针的步骤了,她拿剪刀剪断线头,打了一个漂亮的结。
那些事与她并没有什么关係,只是提醒着她也曾年轻过,曾天真地对男女间的情爱有过无限遐想、希冀。
这位元大人身居高位,明明是和他一样的中年年岁,可却仍若当年朗月清风,哪个为世俗奔波的男子能不嫉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