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7(2/2)111 为渣前任立传后我火了
“先生好眼光!这是我们今天才到的货,虽然是几年前的款式,可一直都限量,算是最保值的经典款了。”
再说,他记得,穆颂之前有支很珍爱的钢笔,刚在一起时,几乎总带在身上。
“啊……啊?哦!”
就像卖鞋的,第一时间会看入店人的鞋,卖表的,下意识地,也会往人手腕上瞧。
而且,送作家钢笔,也能有妙笔生花的好寓意吧?
我们橱窗里的这块呢,是您手上的改良款,稍微纤巧一些,不过,用的材料都是一样的。
可现在,他莫名陷入了某种偏执,哪怕面对一个路人,他也要把关系摆明。
这样随身携带的物品,就应该由他来送,这样,穆颂随时随地都能想起他来。
“呀,是我眼拙了,没看见,先生已经有了块啊!哎呀呀,这是五年前的首发款吧。”
所以,每当他的那帮子朋友,胡乱开玩笑,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影响,更何况,穆颂似乎也不在意。
而相较于确定二场的迅速果断,在送什么礼物上,陆远倒有些举棋不定了。
也就是,俗称的贵气。
没准儿,还能来场手把手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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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他想了无数种方案,可都差了点意思。
店员煞有介事,半是真心,半带着些浮夸,卖力吹捧着陆远。
于是,他还未张口,便有个斯斯文文的小伙子,走上前来,笑容可掬。
但他要是“无意间”,在冰上狠狠摔几跤,想来穆颂也不会坐视不管。
从前,陆远并不觉得,有必要跟不相干的人,正名他跟穆颂的关系。
于是,预定好了冰场的午夜场套票,便心满意足地,前往S市最高端的购物中心。
在一起这么多年,除了爱书,陆远不知道,穆颂还爱别的什么物件。
年轻的店员,对于日渐开放的同性关系,并不稀奇,立即反应过来。
似乎,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喜好。
“我们店长都没见过这款,先生门路真广呀。”
陆远自顾自想着,不知不觉,就开到了商场。
毕竟,生活和感情,都只是他们两个人的,旁人怎么看怎么想,并没什么所谓。
“是男朋友。”
按着店铺指引,陆远正往万宝龙买笔去,却在路过积家店时,被橱窗里与他同款的夜光表吸引了。
陆远越想,越觉得此计稳妥。
想起五年前,穆颂为给自己庆生,确实花了些功夫,才辗转买来这块表,陆远心里又甜又涩。
“是我爱人买给我的。”
不得不说,金水里泡大的陆远,在人体识金X光的奢侈品店员眼里,动都无需动,光往那一站,便散发着金钱的光辉。
“怪不得您又来看这款表呢,是要给男朋友也买一块吧!
穆颂现在还保有手写的习惯,所以,要不送支钢笔?
“哇,您女朋友可真有心!”
但却说不清,到底是为了给穆颂的正名分,还是为他自己。
想来想去,想起早上穆颂递来的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