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5(2/3)111 [原创] [社会写实]绿岛监狱故事~5/20 第四十三链 便器(p.111)
法官沈思半晌,看了看卷证及法庭行事历随即宣布:「1/31早上9点开庭审理被告黄凯峰贩毒案,2/14上午10点被告的妨害性自主及诱拐案宣判。被告黄凯峰维持收押禁见还押看守所!」
我听了不免大失所望,激动的喊着:「法官大人,我在看守所受尽了不人道待遇,他们将我钉上重镣、锁上贞操带、关进独居房,可以让我交保吗?我一定不会逃亡的!」
在车上回想起刚才开庭的景象,看到张大哥努力帮我寻找一线生机,我不禁铭感五内,但是能否改变法官的心证,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法官这时用力敲击法槌,高喊肃静。张大哥接着请求发言:「被告误信林永祺成年在先,交往期间也不可能要求查验对方身份,容或因此发生亲密关系,也属无心之过,请庭上明察,赦免其刑或从轻发落,并准予交保候传。」
这时证人席上阿祺的爸爸也发言了:「报告法官:我们家的阿祺自从认识被告之後,课业一落千丈,未经父母同意多次夜不归营,让我们十分担心,我们在元旦假期发现阿祺疑似遭到诱拐离家出走,透过警方与徵信社的协助,总算在假期结束前陪同警方到被告家中破门而入,然而当时被告正在性侵我们家阿祺,我们十分痛心疾首,事发後为了抚平他的心理创伤,我们已经把他送到国外就学,远离这个伤心之地,一个年轻孩子的青春与贞操名节就这样被一个同性恋的衣冠禽兽给毁了,希望庭上对於被告的兽行给予严惩重判。」
台北→170/60阳光开朗弟(18):「你好,请问你刚退伍吗?多高重几岁呢?」
检察官虽然看到辩护律师提出有利於我的证据也略显诧异,不过他们可不是省油的灯,马上提出质疑:「就算这IP位址确认为林永祺或被告所有,林永祺虚报自己年龄与身份上网交友,不过被告已成年工作多年,应有足够社会经验判断对方心智以及实际年龄并未满16岁,尤其在交往期间一切花费皆由被告支应,并多次赠送高价礼物给予林永祺,颇有透过经济手段进行援交之嫌。」
上面清楚写着阿祺是18岁的大一学生,或许可以让我从妨害性自主以及诱拐的指控中脱罪,只见阿祺父母显得极为错愕,他们大概不敢相信阿祺他会上聊天室交友吧?
第一次聊天的确切日期,张大哥与我素昧平生,竟然愿意在聊天室里面茫茫人海中去大海捞针比对资料,又看到当初交往时浓情密意的对话重现在眼前萤幕,我不禁红了眼眶。
台北→170/60阳光开朗弟(18):「嗯嗯~才刚大一,我对海陆很好奇也很崇拜。」
我:「我182-72-24。退伍快一年了~怎样?你在读大学了吗?」
只听法官冷冷的说:「这些都是监所管教的权限,我无权置喙!若有违法滥权之处,请跟检察官举发侦办。」说完就宣布退堂。
法警在旁边俐落的左右包夹然後上铐,抓住我的双臂将我押往戒护区,等待还押的囚车,原本借提出来时戴在身上的工字镣似乎暂时被收起来了,这时的我只有一副钥匙开的手铐铐在我的双手,即便脚上还有一副钉死的脚镣,但是身体顿时觉得舒服轻盈许多。
检察官也补上一句:「被告黄凯峰另涉贩毒案在押。考量被告仍有串证以及重罪潜逃之虞,请求庭上继续收押禁见。」
听到检方如此含血喷人,我不禁勃然大怒,拍桌怒斥:「你们想法怎麽这麽卑鄙龌龊,阿祺还是大一学生,我有在工作赚钱,交往时我招待他理所当然,发生亲密关系也是情投意合,跟援交有什麽关系?」我气得浑身发抖,脚镣的铁链也不时碰触地面发出当当声响。
法警将我们交接给监所管理员後,便由管理员出面将我们押上囚车,我依然被押到前面座位,等到大夥儿全部坐定位後,囚车才缓缓开动准备把我们送回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