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2) [原创] 打pi股的遐想 2.重打二十大板(2楼) 打pi股的迷思之增补(7楼)
1. 打屁股的迷思
对某些事件的对错的评论,常听到有人说着:『……,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这里的五十大板,指的当然是中国古代的笞刑,清朝时,笞刑是用竹板打过犯者的屁股。由此可见,目前大家对打屁股的看法,都还是认为如果犯了错,就必须被打屁股惩罚。
人本来就必须被打屁股的,从“呱呱落地”之时,屁股就得先挨接生者的一掌,待得呼痛啼哭出声,才算正式出生。也没见哪种动物须要这个过程,它们都是直接生下来,由母亲舔拭湿毛。
在动物中,好像也只有人才会笞打当作处罚,不但对人,甚至是为人服役的动物,例如用马鞭驱策马的前进,竹条鞭策牛的前进等等。
人从小只要一犯错,就得被处罚,得挨打,主要挨打的部位是脸颊、手掌、小腿和屁股,其中又以屁股是最多的。
在刑法的棍杖笞责,一根坚硬的棍棒捶打过犯者的背、臀、腿以及其他可能的部位。贞观四年,唐太宗李世民看到医士用的“明堂针灸图”,见人的五脏都靠近脊背,如果杖脊,易误伤人命,因此下诏不得拷打背部,笞刑只以臀、腿分受。因此笞刑自然以目标较大的屁股为主要的对象了。
在人的外表器官中,最不会犯错的就是臀部了,因此可说“罪不在臀”,可是别的器官犯错,却打在屁股上,屁股自然得提出抗议,不过在清末笑话集“俏皮话”中有一则以受屈者的身份为臀部提出了不平的抗议,题为“臀宜受罪”,摘引如下:
臀死後,控於冥王曰:『吾之於人身,为最安分之物。然无论手殴人,脚踢人,口骂人,厥物之犯奸罪,一旦捉将官里去,官必先笞我,何也?』冥王曰:『凡人五官肢,皆有所司:目司视,耳司听,鼻司嗅,口司言,手司取携,脚司行动,各有当尽之义务。唯汝一无所用,忝附人身,逸居无事,庞然而肥,自甘退下流,无所用心,汝罪本无可逭矣!尚欲多辩耶?』
好了,屁股本来就是过犯者挨揍的对象,你就认命吧,只要主人犯了错,你就该亮出来等着板子的亲吻吧。
笞杖原用荆条,到了清朝,改用竹板子,笞板称为小竹板,大头阔一寸五分(约四指宽),削平成板子状(约一指厚),小头阔一寸,呈圆形,重不过一斤半;杖,称为大竹板,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半,重不过二斤,大小竹板均为五尺五寸长。用竹板打人时,行刑人手握板的小头,用板状的部分击打受刑者的屁股或大腿。
在古装电影中,只要有公堂的桥段,常会听到审案的老爷会大喊:『给我重重的打。』或『给我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县太爷的案桌上放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上写有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其中“执”字是捕捉令,其他三个签筒分为白头签、黑头签、红头签,白头签每签一板,黑头签每签五板,红头签每签十板。
中国古老的笞刑,就是当众施行的:老爷、师爷、衙役、人犯、人证……、还有有兴趣看审案的,就在这麽一群人看着的场合下,把受刑者的裤子剥掉,让他光着屁股挨板子。
为何大部分的人喜欢打人屁股或看人被打屁股呢,主要是打屁股的过程中所包含的“性”的意味实在是太明显了。臀部虽然不属性器官,但在性行为中却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笞杖中,受罚者均俯身受笞,该身姿乃是屈从的姿势,人头面朝下,手脚反向着地,被压制的不得动弹,因为看不见攻击的方向,连闪躲都不可能,完全散失了防卫能力。再说竹板击打的部位是臀部─这一人体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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