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塞塔克罗克兰(3/7)111 帝国的群鸦
外甥住在一起,分别时他不自然的褒奖了我,称我是个能干的姑娘,但最好别走上父亲的老路。管家真的很老了,威胁我时举起的拐杖哆哆嗦嗦的,健壮外甥驾着马车驶离庄园,再也没回来。
哪怕这儿只剩下我一个,我还是坚持同过去一样,每天擦洗地板和瓷器,整理的干干净净,潜意识里我认为我比所有人都配得上克罗克兰庄园,夫人老爷去世了,父亲也离开了,罗德里克少爷快二十年没回来,只有罗赛塔守着它,为它驱除白蚁,赶走麻雀。
我同红砖倾诉感情,熟知它们的颜色和每一道裂痕,圣诞节我跟雕像一起举杯共饮,假装宴乐。我深爱着克罗克兰庄园的古老,我接受它的繁荣,也青睐她的破败,她过去生了病,现在好了,木板又闪着油亮的光,沐浴在阳光下变成一块琥珀。她像母亲也像孩子,我们互相照看,相依为命。
我特意不曾修剪门口的高灌木,他们越长越杂乱,铺天盖地,留下一片阴影,像茧一样包裹着克罗克兰庄园。我在院子里种了芜青,卷心菜,番茄和土豆,时不时带着父亲的猎枪去树林里捕捉野鸭,不到万不得已决不离开庄园。
春天很快到了,和绿色一起回来的是罗德里克少爷。
带着金丝边夹鼻眼睛和黑色礼帽的男人站在门口,塞进了一片身份证明,罗德里克·克罗克兰,纸片有千斤重,一瞬间我有些难过,也有些好奇。可能他不会把我赶走,毕竟我们是对方世上最后的血脉。
寒暄中我悄悄打量他,这真是全世界最阴沉的男人,法令纹浅浅的挂在脸颊,眼框下是一片浅褐色的眼圈。他有一双阴晴不定的蓝眼睛,有些充血。
蓝眼睛?
为什么克罗克兰少爷会不是蓝眼睛。 从来没有过蓝眼睛,老爷娶了自己的表妹就是为了保证灰眼睛,那潮湿,死尸一样冷漠的灰色。我开始怀疑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他年龄相仿,穿衣打扮也还算是入流,可不该是蓝眼睛?
怀着满腹狐疑,我们共进晚餐,男人动作虽然挑不出错,但谈不上优雅,甚至有些刻意,不断调整自己拿酒杯的手腕朝向或是切割食物的频率。每当我换个姿势他就会绷紧全身,蓄力待发。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于战场上刚回来,不太习惯,于是我决定最后做一个实验,一个能证明他是少爷还是冒牌货的实验。
酒足饭饱后,我假装漫不经心的敲了敲玻璃杯,果然,他迅速站起来,给我重新满上酒,动作自然灵活。我暗自窃笑,这些烙印在灵魂里的痕迹,就像狗听到摇铃就会流口水,条件反射的小动作是不可能掩盖的。他下意识的姿势训练有素,证明至少服侍多年。
总之,现在这个坐的笔直的男人绝对不可能是克罗克兰少爷,甚至不可能是个少爷。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躺在床上捂住嘴为他拙劣的表演笑的不行。平心而论,其实他演的不错,也许可以骗过很多人,细节基本也注意到了,可事实上我不是一般人。我粗野又傲慢,直到父亲给我套上礼仪的枷锁,在演了一辈子的人面前,他简直是在班门弄斧。
甚至还不如父亲,我想,起码他是打心眼里相信自己是个主子。
深思熟虑后,我决定暂且不揭发冒牌货,首先惹来的警察可能会给我的身份造成麻烦,更何况只要“罗德里克少爷”认可我,还有谁能将我赶出庄园呢?一个成年男性继承人比没有名分的私生女有说服力的多。我并不想做女主人,只是希望能照看庄园直到我和她一起老去。
冒牌货和父亲一样做作,挑三拣四。傲慢的言行举止中时不时自卑的缩手缩脚,显得滑稽可悲。他辱骂我,苛刻的批评一切。我配合演出,一如当年配合父亲,称他为少爷,毕恭毕敬的行礼,实则内心鄙夷的将他视作小丑。
男人是贪婪的。
我们可以相安无事度过一生,可他偏不,有了庄园还想有个妻子,我见过那个浮夸的女人,打心眼里看不上她的做派,张扬的水晶发带,短到小腿的低腰裙,还有她的声音,老天,简直甜腻的让我作呕,一天到晚没肋骨似的娇滴滴靠在冒牌货怀里。“罗赛塔,我的杯子里空空的。”她说,“哦,亲爱的,我真的喝不了了,”一边咯咯笑着重新满上香槟。被宠坏的孩子,我不能把房子交给他们,没有我的呵护,很快这里变得荒芜一片,摇摇欲坠,他们不会在意,只会拿着钱去买下一套,或是在美国建一套,但克罗克兰庄园在我眼里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当冒牌货要把我赶走时,我迅速行动,一气呵成,把他困在了庄园里。不然怎么说那女人薄情放荡呢,前一天还口口声声说爱,一听说他腿断了马上取消婚约,就差逃走了。我锁上门,拉上窗帘,回到过去的日子。
伊诺克·福林,垂头丧气的样子像喝了太多酒没底气的父亲,软弱的不行。我静静的欣赏福林被逼问时吞吞吐吐坦白的样子。满头是水,浅褐色的卷发贴在脸上,受伤迷茫的蓝眼睛湿漉漉的,睫毛也是湿漉漉的。他可怜巴巴的讲自己受过多少委屈,被这样那样的人欺负,露出一副饱受苦难的样子博取同情。絮絮叨叨,为吐露自己的欲望羞愧的满脸通红,而我只是觉得幼稚无趣。他的头顶有一个旋儿,发丝细软,让人想揉搓,我忽然发现其实庄园里有个男主人也不错。
断了脚筋坐在轮椅上看书的样子很美,悄悄祈祷时泪流满面的样子也可口的让人挪不开眼神。他永远像在受难,瘦瘦的一个人,看上去哪里都是单薄的,金色的眼镜链像发光的伤痕。我找到了藏起来的神父袍,福林说这是他曾今最好的衣服,不舍得丢弃。穿戴整齐的福林骄傲脆弱,有点像克罗克兰老爷,又有点像年轻一些的父亲。他一丝不苟,整洁的近乎不合时宜,跪下去之前会注意把袍子提起来,明明知道装扮只是为了羞辱还固执的把罗马领带的整齐。我扯着浆洗过的白领让他跪在圣经前忏悔,一边掀起下摆,从背后揉捏臀部的嫩肉,福音书被打湿,“善与不善不可共负一轭” 我舔过他脸上的泪水,撕咬涨的通红滚烫的耳廓,轻笑着吹气,乐在其中地模仿童年时那些妓女诱惑恩客的动作,“叔叔,我们怎么能共负一轭呢?”,舌尖蛇杏一样舔过他的嘴唇,福林缩手缩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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